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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加大摩托车电瓶车违法行为整治 为百姓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2022-05-1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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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电瓶车、摩托车管理,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形象,连日来,我县组织县治理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街道办、社区等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常态化专项整治,以更加坚决的力度为百姓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在朗池加油站路口、咸安大道等城乡结合处,执法人员对摩托车、电瓶车驾驶员是否佩戴安全头盔,是否有驾驶证、行驶证,是否非法加装遮阳棚、雨棚等附属物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即处理,并向他们耐心细致地宣讲了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不佩戴头盔和非法加装附属物的危害性。

农村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比较薄弱的环节,存在不少群众对道路安全认识不足、不遵守交通规则、易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联合执法组针对这一情况,在城乡交界处的路口设置点位,对来往电瓶车、摩托车进行道路安全法律知识普及和教育。

城市道路就更加具有复杂性。交警告诉记者,根据前段时间的统计,全县范围内的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和交通伤亡事故都与摩托车、电瓶车车主的违法行为有关系。在城区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问题十分突出。

此次整治行动,联合执法组人员分组、分片区和区域在全县展开了摩托车电瓶车违法行为。从5月9号开始,各组每天在城乡随机选取19个点进行固定执法,同时还设立了多个流动执法点,分点、分片、分段开展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据记者截稿时止,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多人,执法车辆70多辆,拆除摩托车、电瓶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棚1万多个、处理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400多起、劝导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00多起、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20多起。

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驾驶电瓶车、摩托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安装遮阳伞、雨棚,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九种违法行为,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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