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报批稿)
建设单位:营山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营山嘉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对照表
| 专家评审意见 | 修改说明 | 文本章节位置 |
1 | 复核项目位置及建设内容 | 已复核 | 第1.1.1节 第2.1.1节 |
2 | 复核选址评价 | 已修改 | 第1.6.1节 |
3 | 修改林草覆盖率目标值 | 已修改 | 第1.5.2节 |
4 | 修改土石方平衡 | 已修改 | 第2.4节 |
5 | 复核土壤背景侵蚀模数 | 已修改 | 第4.1节 |
6 | 复核扰动后侵蚀模数 | 已修改 | 第4.3节 |
7 | 复核水土保持措施 | 已复核 | 第5.2.2节 |
8 | 简化施工要求 | 已修改 | 第5.3节 |
9 | 复核水土保持投资 | 已修改 | 第6.1.2节 |
10 | 复核水土保持效益值 | 已修改 | 第6.2节 |
11 | 完善7.2节监理内容 | 已完善 | 第7.2节 |
12 | 补充后续设计 | 已补充 | 第7.3节 |
13 | 修改水土保持施工 | 已修改 | 第7.4节 |
编写人员:
姓 名 | 编写章节 | 专业 | 职称 | 签字 |
强永秀 | 1综合说明 2项目概况 3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4水土流失分析与调查 | 水土保持 | 工程师 | |
冉 鑫 | 5水土保持措施 6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7水土保持管理 | 工程造价 | 助理工程师 |
营山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 目 概 况 | 位置 | 四川省营山县东升镇朝阳村,场地中心地理坐标(106°39′19.950″E,31°5′9.446″N)。 | |||||||||
建设内容 | 项目建设烘干车间、冷库、综合楼及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9200.43m2,安装 生产设备,配套水电、排水、绿化、道路、消防、环保、安防、通信等设施。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总投资(万元) | 8000 | ||||||||
土建投资 (万元) | 5600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1.33 | ||||||||
临时:/ | |||||||||||
动工时间 | 2023年01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01月 | ||||||||
土石方(万m3) | 挖方 | 填方 | 余(弃)方 | ||||||||
2.01 | 2.01 | 0 | |||||||||
取土(石、砂)场 | / | ||||||||||
弃土(石、砂)场 | / | ||||||||||
项 目 区 概 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重点治理区 | 地貌类型 | 平坝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781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项目选址(线) 水土保持评价 | 项目选址不涉及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不涉及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和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项目位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已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土石方量,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已提高一级,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 ||||||||||
调查水土流失总量(t) | 70.09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1.33 | ||||||||||
防治 标准 等级 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0% | ||||||||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 防治分区 措施类型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建筑物工程区 |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0.04万m3 | / | / |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量为0.06万m3;雨水管长673m;雨水口32个。 | / | 主体已列:防雨布遮盖2000m2,临时排水沟760m,临时沉砂池6座。 |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0.02万m2,表土回覆0.12万m3;土地整治0.20hm2。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0.20hm2 | 主体已列:防雨布遮盖1520m2。 | ||||||||
临时堆土区 | / | / | 主体已列:防雨布遮盖480m2,土袋拦挡88m3,临时排水沟71m,临时沉砂池1座。 | ||||||||
施工生活区 | / | / | 主体已列:临时排水沟69m、临时沉沙池1座。 | ||||||||
水土 保持 投资 估算 (万元) | 工程措施 | 12.82 | 植物措施 | 30 | |||||||
临时措施 | 9.06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73(17333.33元) | ||||||||
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1.04 |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0.90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3.20 | ||||||||||
水保设施验收费 | 0.50 | ||||||||||
总投资 | 59.25 | ||||||||||
编制单位 | 营山嘉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营山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邓丽华 | 法人代表 | 李刚 | ||||||||
地址 | 营山县朗池镇翠屏路42号 | 地址 | 营山县复兴二街329号 | ||||||||
邮编 | 637700 | 邮编 | 6377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冉鑫-17844573960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雄-15683111636 | ||||||||
电子信箱 | 2501607955@qq.com | 电子信箱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目录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简况
1.2 编制依据
1.3 设计水平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7 水土流失调查结果
1.8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
1.9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1.10 结论与建议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2.2 施工组织
2.3 工程占地
2.4 土石方平衡
2.5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2.6 施工进度
2.7 自然概况
3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 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3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4 水土流失分析与调查
4.1 水土流失现状
4.2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4.3 土壤流失量调查
5 水土保持措施
5.1 防治区划分
5.2 措施总体布局
5.3 施工要求
6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6.1 投资概算
6.2 效益分析
7 水土保持管理
7.1 组织管理
7.2 水土保持监理
7.3 水土保持施工
7.4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投资概算单价分析表
附表:
投资估算表
附件:
1、委托书
2、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206-511322-04-01-852569】FGQB-006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专家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审查意见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区水系图
3、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
4、项目土壤侵蚀图
5、项目总平面图
6、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图
7、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
8、项目临时排水措施典型设计图
9、项目表土临时拦挡典型设计图
1 项目概况
1.1
1.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川投资备【2206-511322-04-01-852569】FGQB-0067号”对项目予以立项。因此,本项目生产建设符合当地相关要求和规定。
本项目位于四川营山县东升镇朝阳村,建设主要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厂房,项目的建设可以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培育经营主体、构建联结机制,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业新业态,将农业生产要素资源高效集聚,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助推区域粮油优势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因此,项目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1.1.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山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营山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营山县东升镇朝阳村,场地中心地理坐标(106°39′19.950″E,31°5′9.446″N)。
所属流域:嘉陵江流域。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项目组成:本项目由建筑物工程区、道路广场工程区和景观绿化区组成。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净用地面积为13333.33m2,总建筑面积9200.43m2。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632.82m²、烘干加工中心995.84m²、冷库及办公室2135.82m²及值班中心145.05m²,配套绿化、道路、排水、消防通道等设施。项目建筑基底面积0.38m²,道路广场用地面积0.75m²,景观绿化面积0.20hm²,建筑密度28.44%,容积率0.73,绿地率15%。机动车位15辆,非机动车位27辆。
工程占地: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3hm2,均为永久占地。场地原始占地类型为耕地、草地和其他土地,其中耕地0.08hm2、草地0.48hm2、其它土地0.77hm2。本项目临时场地包括,1个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0.04hm2、1个临时堆土区占地0.05hm2,临时占地均位于用地红线范围内,故不重复计算面积。
土石方平衡:本项目建设期间土石方开挖量为2.01万m3,其中表土剥离0.12万m3,填方量2.01万m3,其中表土回覆0.12万m3;无借方,无弃方。基本满足水土保持相关规范。
项目工期:本项目已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完工,总工期为13个月。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5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拆迁安置:本项目拆迁和移民安置由政府负责,拆迁安置金额由建设单位一次性货币补偿。
本项目工程特性见下表1.1-1。
表1.1-1 工程特性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 | 项目名称 | 营山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2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营山县东升镇朝阳村,场地中心地理坐标(106°39′19.950″E,31°5′9.446″N)。 | 所属流域 | 嘉陵江流域 | |||||||||||
3 | 工程性质 | 新建 | 建设单位 | 营山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4 | 建设工期 | 2023年01月~2024年01月,共计13个月 | |||||||||||||
5 | 建设规模 | 项目新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632.82m²、烘干加工中心995.84m²、冷库及办公室2135.82m²及值班中心145.05m²,配套绿化、道路、排水、消防通道等设施。项目建筑基底面积0.38m²,道路广场用地面积0.75m²,景观绿化面积0.20hm²,建筑密度28.44%,容积率0.73,绿地率15%。机动车位15辆,非机动车位27辆。 | |||||||||||||
6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8000 | 土建投资(万元) | 5600 | |||||||||||
二、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指标 | ||||||||||||
1 | 占地面积 | m2 | 13333.33 | ||||||||||||
2 | 总建筑面积 | m2 | 9200.43 | ||||||||||||
3 | 建筑基底面积 | m2 | 3791.67 | ||||||||||||
4 | 绿地面积 | m2 | 1415.79 | ||||||||||||
5 | 容积率 | 0.73 | |||||||||||||
6 | 建筑密度 | % | 28.44 | ||||||||||||
7 | 绿地率 | % | 15 | ||||||||||||
8 | 机动车位 | 辆 | 15 | ||||||||||||
9 | 非机动车位 | 辆 | 27 | ||||||||||||
三、项目组成及占地情况 | |||||||||||||||
项目组成 | 占地面积(hm2) | ||||||||||||||
合计 | 永久占地 | 临时占地 | 建设项目 | ||||||||||||
建筑物工程区 | 0.38 | 0.38 | / | 综合楼生产用房、库房、生产车间、设备用房等 |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0.75 | 0.75 | / | 场内道路、活动场地等地表硬化区域 |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0.20 | 0.20 | / | 厂区内局部及围墙周围的绿化区域 | |||||||||||
临时堆土区* | 0.05* | 0.05* | 用于堆放表土及回填土 | ||||||||||||
施工生活区* | 0.04* | 0.04* | 用于施工生活、生产等 | ||||||||||||
合计 | 1.33 | 1.33 | / | ||||||||||||
四、建设期土石方(均为自然方) | |||||||||||||||
工程组成 | 挖方(万m3) | 填方(万m3) | 借方(万m3) | 弃方(万m3) | |||||||||||
建筑物区工程 | 0.62 | 0.45 | |||||||||||||
道路广场区工程 | 1.17 | 1.24 | |||||||||||||
景观绿化区工程 | 0.22 | 0.32 | |||||||||||||
合计 | 2.01 | 2.01 | |||||||||||||
1.1.3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1、工程已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01月四川省大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完成《营山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2)2022年12月三桥设计有限公司完成《营山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2023年2月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2022年2月24日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206-511322-04-01-852569】FGQB-0067)
2、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及业主介绍,项目已于2023年01月开工建设,2024年01月全部完工,总工期13个月,本项目已开工建设,属于补编补报项目。
2024年1月,营山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项目区进行了实地勘察,收集了较为详细的气象、水文、土壤、水土流失现状资料以及工程技术资料,并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等相关人员就水土保持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交流。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于2024年1月完成了《营山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同月完成了《营山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
3、工程建设情况
截至2024年1月,本方案工程已经基本竣工。通过查阅施工期间的资料,工程建设前对区域内具有表土资源的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工程,集中堆放,采取了遮盖措施,起到了较好的水土保持防护效果。目前,临时防护措施均已拆除,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均已实施,项目区水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各项措施运行情况良好。
1.1.4 自然简况
本项目工程区属丘陵地貌,位于营山县东升镇朝阳村,前期已对场地做了场平工作,场地平坦开阔,设计高程324.30~328.80m,北侧高南侧低,地层近乎水平,未见构造裂隙,区域的稳定性较好,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VI度
营山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营山县多年平均气温为18.5℃,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8.5℃,年极端最低气温-2.3℃,平均相对温度为84%,平均日照 1600.2小时,无霜期为290天,年平均降雨量为1021mm,相对湿度多年平均值为 82.0%,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1255.4mm。
营山县主要河流有流江河及其支流仪陇河、消水河。流江河(又名仪陇河、林岗溪),是中国长江流域的一条河流,汇入渠江,属嘉陵江水系。河长224千米,流域面积3180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25立方米每秒。产业园位于骑龙河沟的支流,骑龙河沟在该县内长度14.9km,流域面积58.6km2。根据项目区水系图及现场调查情况,项目区无大型河流。
营山县因地质结构复杂以及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形成多种多样的土壤类型。土壤类型有水稻土、潮土、紫色土、黄壤土、黄棕壤土、石灰岩土共6个大土类,以水稻土为主。
项目区属低山丘陵地貌,主要以灌草丛为主,乔木呈零星或小片集中分布,林草植被覆盖率为36%。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营山县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营山县属于西南土石山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²•a);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营山县水土保持分区属于西南紫色土区—川渝山地丘陵区—四川盆地北中部山地丘陵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根据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地面坡度、植被盖度、降雨强度等情况,确定项目区背景土壤侵蚀模数781t/km²•a。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1993年12月15日通过,1997年10月17日修正,2012年9月21日修订,新修正法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2023年1月17日发布,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
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
1.2.2 主要技术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1.2.3 主要技术资料
1、《营山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营山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3、《四川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1.3 设计水平年
本项目属新建类项目,已于2023年01月开工,2024年1月全部完工;其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的当年或后一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以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等综合确定设计水平年为完工的当年;即2024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4.4.1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
本项目占地1.33hm2,均为永久占地,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范围1.33hm2。
表1.4-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组成表
防治分区 | 占地面积(hm2) | 备注 |
地下工程区* | 0.03 | 设备用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等) |
建筑物工程区 | 0.38 | 综合服务中心、烘干加工中心、值班中心等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0.75 | 厂区道路、停车场、场内活动场地等地表硬化区域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0.20 | 建筑物及道路周围的绿化区域 |
临时堆土区* | 0.05 | 表土及回填土区域 |
施工生活区* | 0.04 | 施工生活区周边 |
合计 | 1.33 | |
注:带*标记的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面积不重复计列 | ||
表1.4-2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主要拐点坐标表
主要拐点 | 经度 | 纬度 |
J1 | 106.654965 | 30.086915 |
J2 | 106.655314 | 30.086770 |
J3 | 106.655821 | 30.086908 |
J4 | 106.655941 | 30.086511 |
J5 | 106.655571 | 30.086423 |
J6 | 106.655805 | 30.085684 |
J7 | 106.656159 | 30.085748 |
J8 | 106.656389 | 30.085512 |
J9 | 106.656116 | 30.084810 |
J10 | 106.655654 | 30.084665 |
J11 | 106.655495 | 30.084773 |
J12 | 106.655430 | 30.084904 |
J13 | 106.655495 | 30.085003 |
J14 | 106.655682 | 30.085043 |
J15 | 106.655206 | 30.086603 |
J16 | 106.654914 | 30.086649 |
图1.4-1 项目拐点位置图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1 执行标准等级
项目所在地营山县水土保持区划属于西南紫色土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营山县属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1.5.2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防治总目标:根据西南紫色土区特殊规定因地制宜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全面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恢复和保护植被和其他水土保持设施,有效治理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达到水土流失量显著减少的目标。
1.基本目标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
2.六项指标
(1)土壤侵蚀强度修正值
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侵蚀为轻度,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第4.0.7条规定,土壤流失控制比不应小于1,本方案将土壤流失控制比修正为1。
(2)林草覆盖率修正值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第4.0.10条:“对林草植被有限制的项目,林草覆盖率可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项目为工业用地,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51346-2019)等规定,林草覆盖率调整为≤20%。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执行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一级标准,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对项目防治目标进行修正后,项目防治目标值详见下表。
表1.51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表
项目名称 | 标准规定值 | 修正值 | 采用标准值 |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干旱程度修正值 | 土壤侵蚀强度修正值 | 海拔 修正值 | 林草植被限制类项目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97 | — | 97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5 | +0.15 | —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0 | 92 | 90 | 92 | ||||
表土保护率(%) | 92 | 92 | 92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7 | — | 97 | ||||
林草覆盖率(%) | — | 23 | ≤20% | — | ≤20% | |||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 主体工程选址(线)评价
项目选址不涉及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不涉及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和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项目位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已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已提高一级,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1.6.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1、建设方案评价:项目区位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且无法避让,因此主体设计优化了施工方案,布置了排水沟、沉沙池等设施,经方案优化完善后,提高了土壤流失控制比标准。整体建设方案根据建设场地及功能安排进行布设,布设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统筹实施,且项目建设区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故而总体判断项目总体布局及建设方案满足水土保持要求,主体工程布局及建设方案合理可行。
2、工程占地评价:永久占地1.33hm2符合用地预审指标,工程临时用地在红线范围内,用地合规合理。本园区内部贯穿S204、S412、S305,南大梁高速、银昆高速、达成铁路、成达万高铁,沿园区内部主干路向西6公里往营山县城,向南9公里可达南大梁高速,对外交通便利。项目施工不新增施工道路。
3、土石方平衡评价:根据主体设计资料,经过统计分析,本项目建设期间土石方开挖量为2.01万m3(含表土剥离0.12万m3),填方量2.01万m3(含表土回覆0.12万m3),无借方、无弃方。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工程采用边挖、边转运、边回填碾压的作业方式。项目土石方挖填数量符合最优原则,土石方调运节点、调运时序、运距合理;符合要求。
4、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本项目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合理,减少土石方量、减低土体裸露时间;施工期避开雨季,减少水土流失。本项目施工方法(工艺)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5、主体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主体工程从自身功能和安全角度考虑,布设了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主体计列的水保措施在充分发挥主体工程自身作用的同时,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
6、取土(石、砂)场设置评价
工程无借方。不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严禁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的规定。
7、弃土(石、渣、灰)场设置评价
本项目土石方综合利用,无弃方,不再单独设置弃渣场。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1.7 水土流失调查结果
1.7.1 水土流失调查结果
本工程原状水土流失量为13.54t。本工程在不采取任何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将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54.20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0.66t,占总量的75.02%。新增流失量中道路广场区为22.39t,占新增流失量的55.07%,因此确定为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工程区扰动地表后水土流失量调查中,在施工期的流失量为50t,自然恢复期的流失量为4.20t,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
1.7.2 水土流失危害评价
项目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水资源的危害,二是对工程自身的安全造成的影响。
1.8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
1.8.1 防治区域
根据本工程的工程组成、占地类型、施工扰动特点、水土流失影响程度及地貌特征划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分区。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地下工程区与地上工程区2个一级分区,地上工程区划分为建)筑物工程区、道路广场工程区、景观绿化工程区、临时堆土区和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5个二级分区,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治措施相结合,建立完整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1.8.2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施工总布置及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部位及特点,水土保持措施以临时工程首先控制集中、高强度的水土流失,为植物措施的实施创造条件;并及时跟进植物措施,在提高水土保持效果的同时,兼顾绿化美化要求。各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及主要措施工程量如下:
一、建筑物工程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4万m3(主体已列)
二、道路广场工程区
工程措施:①表土剥离0.06万m3(主体已列);②雨水管673m(主体已列);③雨水口32个(主体已列)
临时措施:①防雨布苫盖2000m2(主体已列);②临时土质排水沟760m(梯形断面,底宽40cm,深50cm,坡比1:0.5)(主体已列);③临时沉沙池6座(长2m,宽1m,高1m,坡比1:0.3)(主体已列)
三、景观绿化工程区
工程措施:①表土剥离0.02万m3(主体已列);②土地整治0.20hm2(主体已列);③表土回覆0.12万m3。
植物措施:①景观绿化0.20hm2(主体已列)
临时措施:①防雨布遮盖1520m2(主体已列)
四、临时堆土区
临时措施:①临时排水沟71m,临时沉砂池1座(主体已列);②防雨布遮盖480m2,土袋拦挡88m3(主体已列)
五、施工生产生活区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69m,沉砂池1座(主体已列)
注:防雨布可重复使用。
1.9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1.9.1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59.25万元,(主体工程已列57.55万元,方案新增1.7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82万元,植物措施30.00万元,临时措施9.06万元,独立费用5.6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3万元(17333.33元)。投资基本满足项目水土流失防治需要。
1.9.2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结论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100%、土壤流失控制比5.54、渣土防护率100%、表土保护率100%、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植被覆盖率15%,各项指标均达到方案防治目标,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能满足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基础效益良好。
1.10 结论与建议
1.10.1 结论
1、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水土保持、水土资源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区内地质构造相对稳定,无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条件好,建设区内无专项水土保持设施,没有水土保持制约因素;项目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要求,施工组织和工艺设计较为合理,场地基础施工等土建工程施工工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2、本项目用地1.33hm2。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工作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本项目建设根据当地政府及业主结合实际分期分时段实施进行,若建设规模超出本方案编报的规模,即增编增报;3周年未实施本项目,则本报告自动作废。
1.10.2 建议
1、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注意临时防护措施,尤其是加强雨季施工的水土保持工作。
2、在工程检查验收文件中明确水土保持工程检查验收程序、标准和要求,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联系,积极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并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议,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
4、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好各项防护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尘土、脏水、噪音等污染周边环境。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2.1.1 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营山县东升镇朝阳村,地处营山县物流大道北侧、滕鸿制造东侧,中心地理坐标(106°39′19.950″E,31°5′9.446″N)。本地块园区内部贯穿 S204、S412、S305。南大梁高速、银昆高速、达成铁路、成达万高铁,沿园区内部主干路向西6公里往营山县城,向南9公里可达南大梁高速。对外交通便利。本项目建设场地开阔、地形高差较小,现状情况下未见断层、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岩溶、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地基土中无暗浜、古河道、大的洞室、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和其它特殊性土分布,因此,工程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场地稳定性良好,适宜建筑。
项目地理位置详见下图2.1-1。
图2.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净用地面积13333.33m²,总建筑面9200.43m²,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632.82m²、烘干加工中心995.84m²、冷库及办公室2135.82m²及值班中心145.05m²,配套绿化、道路、排水、消防通道等设施。项目建筑基底面积0.38m²,道路广场用地面积0.75m²,景观绿化面积0.20hm²,建筑密度28.44%,容积率0.73,绿地率15%。机动车位15辆,非机动车位27辆。
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2.1-2。
表2.1-2 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表
名称 | 数量 | |
一、规划净用地面积 | 13333.33㎡ | |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 | 9200.43㎡ | |
(一)地上建筑面积 | 8909.53㎡ | |
1.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 | 3131.66㎡ | 35.15% |
2.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 | 5777.87㎡ | 64.85% |
(二)地上计入容积率面积 | 9738.97㎡ | |
(三)地上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 0㎡ | |
(四)地下或半地下建筑面积 | 290.9㎡ | |
三、容积率 | 0.73 | |
四、建筑基底面积 | 3791.67㎡ | |
1.生产性用房建筑基底面积 | 1699.5㎡ | 44.82% |
2.非生产性用房建筑基底面积 | 2092.17㎡ | 55.18% |
五、建筑密度 | 28.44% | |
六、绿地面积: | 2000㎡ | |
七、绿地率: | 15.00% | |
八、机动车位(总数) | 15辆 | |
九、非机动车位 | 27辆 | |
2.1.3 项目总体布置
1、布置原则
(1)功能划分清晰,布局紧凑合理,物流顺畅;
(2)充分利用项目地形、地势、地质条件、合理布置建筑物及有关设施;
(3)满足消防车辆通行、人行安全及交通顺畅的要求。
2、平面布置
根据平面布置,整个地块呈多边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烘干加工中心、冷库及办公室、值班中心等,厂区设置2个出入口,分别为西北角和东南角;厂区内交通系统构架清晰,简洁直接同时满足消防要求。场内道路在建筑物后部布置,可抵达各楼栋入口,标准道路宽6m,混凝土路面;在场内道路周边及建筑物周边植树种草进行绿化,绿化面积2000m²。项目区北、西、南侧均为自然绿地,区域自然环境较好,场地整体地势有一定高差。
图2.1-2 项目平面布置图
2.1.4 竖向布置
1、布置原则
(1)合理利用原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2)满足各种管线的埋设要求;
(3)有利于建筑布置与空间环境的设计;
(4)对外联系道路的高程与工程区外道路高程平顺衔接。
2、竖向布置
根据现场踏勘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本项目场地地形起伏较小,北侧高南侧低。场地原始高程为321.86~331.06m,相对高差9.20m,场地属构造剥蚀浅丘地貌。
项目建成后,场地设计标高324.30~328.80m,地面较低点位于出入口处。
设计中以尽量减少土方工程为原则,使场地与周边道路衔接合理,使建筑有良好的视觉形象。并为场地内雨水、污水排放提供了便利条件,场地内标高基本平整,通过排水管网对场地内进行排水。
2.1.5 配套及附属工程
1、交通组织
场内运输以现有道路为基础,以汽车运输为主。
2、供电系统
工程区周边有完善电网,施工用电直接引入。
3、给排水系统
(1)给水
本项目设有生活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生活排水系统、建筑灭火配置。本项目生活给水系统最高生活用水量为11.09m3/d,最高日最大时总用水量为2.08m3/h;供水压力由市政管网提供,其压力约为0.30Mpa。室外埋地生活与消防合用给水主干管,以及室内消防在室外的埋地部分,均采用钢丝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电热熔连接,砂垫层基础。与金属管道连接处采用相匹配的专用过渡管件连接。
(2)排水系统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管材采用聚乙烯、聚录乙烯pe缠绕管,污水由管道收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雨水采用有组织排水系统,室外雨水由道路两旁设置的雨水口收集,经管道汇总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4、通讯系统
项目建设地附近通讯条件较好,可以满足项目的信息需求。通讯设施完备,移动电话、程控电话、光纤电视等等,实现了各种公共信息网的互联互通,信息交流畅通。
5、消防系统
本项目无室内消火栓系统。从市政生活供水管网上接出一根DN200供水管,在红线内支状布置。室外消火栓布置与室外生活消防合用供水管上。室外消火栓的设置间距不大于120m,保护距离不大于150m。设有消防室外消火栓6套。
消防动力配电干线选用WDZN-YJY-0.6/1KV型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BTTZ-0.6/1KV,其中本项目采用的消防动力及应急照明支线选用WDZN-BYJ-0.45/0.75KV型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线。
2.2 施工组织
2.2.1 施工条件
项目施工条件包括交通、用水、消防、用电、通讯、建筑材料等,本方案简要说明本项目与水土流失有关内容。
1、施工道路
本地块园区内部贯穿S204、S412、S305。南大梁高速、银昆高速、达成铁路、成达万高铁,沿园区内部主干路向西6公里往营山县城,向南9公里可达南大梁高速。对外交通便利。
2、临时堆土区
本项目临时堆土区布置在景观绿化工程区,用于堆放剥离表土,面积0.03hm2。
3、施工用电
主用电源:项目区施工用从市政电网供给,作为本工程主用电源。
备用电源:本项目还设1台自动启动应急柴油发电机作为自备电源。应激照明及疏散指示采用集中式蓄电池柜作为备用电源。
4、施工期给排水
(1)施工用水
项目区已覆盖有市政供水管网,市政供水水源充足、水质优良。本项目施工期可采用地上铺设塑料管接入临时施工场地区。
(2)施工排水
项目地块外市政道路路面下已建成完善的雨污水管线,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5、施工材料
本项目采用外购商品砼,砼罐车运输,随用随运,避免大量砂石料及砼搅拌场的施工占地;钢材、砖块、石块、石板等材料,本地市场即可满足施工需求,材料开采生产及运输期间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供应单位承担,造成的水土流失由供应单位组织治理。
2.2.2 施工布置
施工布置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及环保与水保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方案及工期等因素,按照因地制宜、易于管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施工总体布置。
本项目施工临时设施区主要包括材料堆场、施工临时设施区、机械停放场、临时生活区等。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临时设施区布置在场地内,位于项目占地范围内,不再重复计列面积。
2.3 工程占地
本项目占地面积1.3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勘报告可知,场地原始类型主要为耕地、草地及其他土地;土地利用性质详见表2.3-1。
防治分区 | 土地利用性质(hm2) | 占地性质 | ||||
小计 | 耕地 | 草地 | 其他土地 | 永久占地 | 临时占地 | |
地下工程区* | 0.03 | 0.03 | 0.03 | / | ||
建筑物工程区 | 0.38 | 0.02 | 0.15 | 0.21 | 0.38 |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0.75 | 0.04 | 0.24 | 0.47 | 0.75 |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0.20 | 0.02 | 0.09 | 0.09 | 0.20 | |
临时堆土区* | 0.05 | / | 0.05 | / | 0.05 | |
施工生活区* | 0.04 | 0.02 | 0.02 | / | 0.04 | |
合计 | 1.33 | 0.08 | 0.48 | 0.77 | 1.33 | |
2.4 土石方平衡
本项目属于建设类项目,土石方均产生于建设期,根据项目特点及工程区地形地貌等条件,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来源于:表土剥离、基坑开挖、建筑物基础、管沟开挖及绿化覆土等几个方面。
本项目建设场地开阔,原始地貌,东高西低,局部呈缓坡状,地面标高介于321.86~331.06m,相对高差9.20m,场地设计标高324.30~328.80m,地面较低点位于出入口处。
项目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2.4.1 表土可剥离量及去向
1、可剥离表土量分析
根据咨询建设单位及查看施工期间的施工资料,本项目原始占地类型为耕地、草地及其他土地,项目在施工开始前,对建设区先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堆置在项目区内,经分析估算,本项目剥离面积为0.56hm2,剥离厚度0.20~0.30m,剥离表土0.12万m3。
2、表土需求量分析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本项目有景观绿化面积0.20hm2,绿化前需进行表土回铺,以提高植被成活率。因此根据设计要求,本项目平均回覆表土厚度为0.60m,共计回覆量为0.12万m3,本项目地块剥离表土0.12万m3,因此,本项目剥离表土满足绿化覆土需求。表土剥离与利用平衡。表土平衡分析见表2.4-1。
表2.4-1 表土平衡分析表
防治分区 | 表土剥离 | 覆土量 | ||||||
剥离面积 | 剥离类型 | 厚度 | 数量 | 面积 | 回覆厚度 | 覆土量 | ||
(hm2) | 耕地 | 草地 | (m) | (万m3) | (hm2) | (m) | (万m3) | |
建筑物工程区 | 0.17 | 0.02 | 0.15 | 耕地0.30草地0.20 | 0.04 | / | / | /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0.28 | 0.04 | 0.24 | 耕地0.30草地0.20 | 0.06 | / | / |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0.11 | 0.02 | 0.09 | 耕地0.30草地0.20 | 0.02 | 0.20 | 0.60 | 0.12 |
合计 | 0.56 | 0.08 | 0.48 | / | 0.12 | 0.20 | 0.12 | |
2.4.2 土石方平衡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间土石方开挖量为2.01万m3,其中表土剥离0.12万m3,填方量2.01万m3,其中表土回覆0.12万m3;无借方,无弃方。基本满足水土保持相关规范。详细情况如下:
一、建筑物区工程
(1)场平工程
本工程原始高程为321.86~331.06m,相对高差9.20m。按标高324.30~328.80m场平,先对建筑物基础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面积0.17hm2。共剥离表土0.04万m3,剥离的表土堆放至临时堆土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建筑物基础施工开挖一般土石方面积为0.20hm2,深度约为2m,共开挖的土石方量约0.40万m3,回填面积为0.15hm2,深度约为2m,共回填的土石方量约0.30万m3。剩余0.10万m3土石方运至道路广场工程区回填。
(2)地下室基坑土石方
根据主体设计,本项目值班中心下面设1层地下室,地下室面积为0.03hm2,地下室底板标高323.05m,顶板标高328.75m。地下室基坑施工开挖一般土石方面积为300m2,深度约为6m,共开挖的土石方量约0.18万m3,回填主要为地下室外墙及建筑桩周边低洼处回填,回填量约0.15万m3。剩余0.03万m3土石方运至道路广场工程区回填。
综上,建筑物区工程土石方开挖量约0.52万m3,回填量0.55万m3,表土0.04万m3运至景观绿化工程区绿化覆土。
二、道路广场区工程
(1)场平工程
本区域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面积为0.28hm2,共剥离表土0.06万m3,剥离的表土堆放至临时堆土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按标高324.30~328.80m场平。开挖深度约3m,开挖面积0.35hm2,开挖量约1.05万m3。回填深度约3m,回填面积0.40hm2,回填量约1.20万m3。
(2)管网工程
道路广场工程区开挖主要为管线开挖及回填,本项目管线敷设采用直埋敷设法施工,深埋管线包括雨水、污水管线,浅埋管线有电力、供水管线等,表层管线主要是照明电缆管线等,所有管线同时开挖,根据管线埋深进行分层敷设。管线平均开挖深度为0.8m,开挖上底宽度为1.2m,下底宽度0.5m,边坡比1:0.5。主要管线开挖长度约760m,回填土方主要为管沟回填并至设计标高,经过计算,本区域开挖土方约0.06万m3,回填土方约0.04万m3,余0.02万m3用于本区域标高回填。
综上,道路广场工程区工程共开挖1.17万m3,其中剥离表土0.06万m3,回填量1.24万m3,剥离的表土0.06万m3运至景观绿化工程区绿化覆土。
三、景观绿化区工程
(1)场平工程
本区域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面积为0.11hm2,共剥离表土0.02万m3,剥离的表土堆放至临时堆土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按标高324.30~328.80m场平。开挖深度2m,开挖面积0.10hm2,共开挖0.20万m3,回填深度约1m,回填面积0.10hm2,回填量约0.20万m3。
(2)表土回覆
本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区占地面积为0.20hm2,绿化前需进行覆土,覆土厚度0.60m,覆土量0.12万m3。表土来自各工程区场坪前所剥离的表土。
综上,景观绿化工程区土石方开挖量为0.22万m3,其中表土剥离0.02万m3,填方量0.22万m3,其中表土回覆0.12万m3,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土。基本满足水土保持相关规范。
本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见下表。土石方流向情况见表2.4-2及图2.4-1、2.4-2。
表2.4-2 主体工程分项目土石方量表(单位:万m3)
工程组成 | 项目 | 开挖 | 回填 | 调入 | 调出 | 弃方 | |||||
表土 | 土石方 | 表土 | 土石方 | 数量 | 来源 | 数量 | 去向 | 数量 | 去向 | ||
①建筑物区工程 | 场平 | 0.04 | 0.40 | 0.30 | 0.14 | 0.04调出到③ | |||||
建筑物基础及地下室基坑土石方 | 0.18 | 0.15 | 0.03 | ② | |||||||
小计 | 0.04 | 0.58 | 0.45 | 0.17 | |||||||
②道路广场工程 | 场平 | 0.06 | 1.05 | 1.20 | 0.13 | ① | 0.06 | ③ | |||
道路基础及管网 | 0.06 | 0.04 | |||||||||
小计 | 0.06 | 1.11 | 1.24 | 0.13 | 0.06 | ||||||
③景观绿化工程 | 场平 | 0.02 | 0.20 | 0.12 | 0.20 | 0.10 | ①调入0.04 | ||||
小计 | 0.02 | 0.20 | 0.12 | 0.20 | 0.10 | ||||||
合计 | 2.01 | 2.01 | 0.23 | 0.23 | |||||||
注:1、表中单位为万m3。
2、表中土石方量为自然方。
3、无借方。
2.5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本项目建设过程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2.6 施工进度
本项目已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完工,总工期为13个月。工程进度安排如下:
1、2023年1月,施工准备期。
2、2023年2月,进行施工场地布置、施工便道建设及施工人员及材料组织。
3、2023年3月—2023年4月,进行基坑开挖及建设。
4、2023年5月—2023年9月,进行建筑物及校区道路的建设。
5、2023年10月—2023年12月,景观绿化建设以及建筑物装饰。
6、2024年1月,竣工验收。
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见下表。
2.7 自然概况
2.7.1 地形、地貌
本项目建设场地位于四川省营山县东升镇朝阳村,场地开阔,交通比较方便。地貌属浅丘斜坡地段,勘察期间,321.86~331.06m,相对高差9.20m。
2.7.2 地质、地震
1、区域地质构造
根据区域地质资料,蓬安县地区位于四川盆地内川中浅丘区,属新华夏构造体系的四川沉降带川中褶皱带,在南充及邻近地区为呈东西向的一系列短轴背、向斜构造,褶曲宽缓,轴部舒展,两翼岩层平缓,倾角1~3º,局部为 5~10°,区域内挽近期构造活动微弱,无断裂构造。
2、地震
据历史地震资料记载,有记载的最大震级为3.5级,地震活动性弱。邻近地区1973年-1974年宣汉、达县、渠县一带有震级2.7~4.3级地震发生;1846年(清道光26年),阆中发生地震(距顺庆区87公里),震级达5.5级,汶川“5.12”8.0级地震,南充市震感较强烈,但未造成大的震害。
综上,本项目场区就区域地壳稳定性来说,是处于周围微弱活动环绕中的地壳稳定区,为理想的建筑场地,适宜建筑。
2.7.3 水文气象
1、气象
勘察区属中亚热带气候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季节气候显著、四季分明、日光少、风速小、云量大、温差大、降雨量较多、气温日变化小,介于盆地西部春夏常旱区与东部伏旱区之间。受大气环流的控制,降雨分配季节不均,降雨高峰集中在六、七、八月这三个月,降雨量占全年的降雨量的61.1%,其中以七月份最高,月降雨量一般在176mm以上,多年平均降雨量962.9mm,枯水期 1~3月份。相对湿度77.5%,多年平均气温17.3C。营山地区年最多风向为偏北风,年平均风速为1.1~1.60m/s,最大风速25.3m/s,极大风速为27.8m/s,多年年平均风压力为142Pa,最大风压力为253Pa。
2、水文
勘察区主要河流水系为嘉陵江支流渠江的支流,穿城而过,在城北段称为北门河。全长49公里,流城面积251平方公里,总落差73.4米,平均比降为1.49‰,平均流量为2.76立方米/秒,多年平均自产水量为0.87亿立方米。本项目工程区北侧距北门河约1.8公里,河道均修建河堤,河床稳定,河道冲淤总体平衡,变化小。对该工程建设无影响。
2.7.4 植被
按照《四川植被》中的分区,工程区域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植被种类多,有多种乔木、灌木和经济林木生长。由桤、柏混交林和草本植物组成自然植被。常见乔木树种有桤木、柏树、马尾松、桉树、麻栎、香樟、千丈等37种、61属 96个品种,经济林木主要有柑桔、桑树、桃、李、杏、慈竹等11种62个品种,灌木主要有黄荆、马桑、刺槐、野山楂等 18 个品种,草本植物有芭茅、茅草、蓑草等33个品种。现有林地面积占幅员面积的 30.9%,疏幼林多,成林少,防止水土流失能力弱。其中:经济林面积比重大,占林地面积的22.7%。主要作物由水稻、玉米、红苕、小麦、油菜、花生、豆类等。林草覆盖率为25.3%。
针叶林:针叶林是以针叶树为建群种所组成的各种森林植物群落的总称,其中包括针叶纯林或以针叶树为主的针阔叶混交林。项目区针叶林是以针叶树为乔木层建群种组成的群落,包括少数针、阔叶混交林,还有一部分针叶树种散生于阔叶林中或零星分布,成为阔叶林的组成部分。项目区构成针叶林群落有柏木林、马尾松林、湿地松林及马尾松、栎类混交林。
阔叶林:项目区内阔叶林均为零星分布,主要种类有意杨林、枫杨林和慈竹林等。
灌丛和灌草丛:项目区内的灌丛是因人类活动的影响,森林受到强度砍伐或其他原因,改变了自然环境条件,致使多种阳性落叶阔叶灌木迅速繁生,形成各种灌丛;项目区内灌丛的外貌、多度和结构较为杂乱,多成块状或片状分布,灌木层总盖度40%~90%,草本层盖度50%~80%。项目区内灌丛的代表植物有小果蔷薇、火棘、黄荆、马桑等,灌草丛的代表植物有白茅、喜旱莲子草、鼠曲草等。此种植被主要分布在没有乔木林分布的山坡、路边、农田两侧及乔木林边缘,对保护农田和水土保持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此外,五节芒灌草丛和灌草丛分布于河滩地上,尤其是灌草丛,分布面积较大,为白鹭等鸟类提供了活动地点。
2.7.5 与水土保持敏感区的关系
项目区及周边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脆弱区等。
3
3.1
3.1.1 主体工程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项目选址不涉及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和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项目区属于嘉陵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已优化施工,减少工程土石方量,提高拦挡工程、排水工程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1.2 主体工程选址与水土保持法的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建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3.1-1。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2010年12月修订,2011年3月1日实施),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3.1-1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条文 | 本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1 |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项目区属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方案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 符合 |
2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 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满足要求。 | 符合 |
3 |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 项目无弃方,满足要求。 | 符合 |
4 | 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 | 本项目不在干旱缺水地区。 | 符合 |
5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在方案审批后建设单位应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符合 |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2.1 建设方案评价
1.建设方案评价:本项目的总图布置有效利用了项目区原地形地貌,减少了扰动地表面积及开挖土石方量,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因此工程建设方案总体合理可行。本工程不可避免的位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内,工程截排水防洪标准提高一级,按5年一遇设计,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2.工程占地评价: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3hm2,均为永久占地。本项目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将扰动地表面积都控制在项目占地范围内,同时对红线区域边界设置彩钢板围墙,严格控制扰动范围,减少了占地地表的破坏,节约用地,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因此,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项目占地是合理的。
3.土石方平衡评价:经分析,项目区共计挖方量为2.01万m3,填方量为2.01万m3,开挖土石方综合利用,无弃方。
本方案认为项目土石方挖方、填方合理,无漏项。施工过程中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注重各分项工程之间的土方时空调配,做到移挖做填,减少临时堆存量。工程区内土石方设计基本合理,有利于减少水土流失。
4.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通过施工资料调查,项目建设采用机械和人工配合进行施工。在基础开挖过程中,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堆放、方便使用"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免土石方在转运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避开雨天进行施工,同时合理安排工作,有序开挖,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主体采用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成熟,施工时序、方法和工艺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5.主体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本项目基于主体工程施工、安全、周边环境影响等方面考虑,在主体设计中已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包括排水系统、临时覆盖等,满足主体设计需要的同时,具有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主体工程设计的雨水管、临时措施、植物措施、等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作用明显,工程建设期已形成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6.水土保持现状评价
主体设计了雨水管、临时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根据调查,项目区雨水管及土地整治措施均已实施。无水土流失危害的发生,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3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3.3.1 界定原则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有关规定和要求,水土保持工程界定“主导功能、责任区分、试验排除”三原则,进行水土保持工程界定。
(1)主导功能原则: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的工程,其设计、工程量、投资应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以主体工程设计为主、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其设计、工程量、投资不纳入水土保持措施,仅对其进行水土保持分析和评价。
(2)试验排除原则:对主体设计功能和水土保持功能结合较紧密的工程,可按破坏性试验原则进行排除。假定没有这些工程,在没有受到土壤侵蚀外营力的同时,主体工程设计功能仍旧可以发挥作用的,此类工程即可看作以防治土壤侵蚀为主要目标,应算做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3.3.2 主体工程中纳入水土保持方案的工程量汇总
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界定,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有关规定。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介绍可知,主体工程在设计中对建设区域采取了相应的工程措施、临时措施、植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例如排水沟、雨水管、临时覆盖、绿化等。这些措施布局合理,能够起到保水固土、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因此将其纳入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体系进行分析评价。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工程量,详见下表3.3-1。
表3.31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表
防治分区 | 防治措施 | 措施类型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投资(万元) |
建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0.04 | 万m3 | 6.11 | 0.24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0.06 | 万m3 | 6.44 | 0.37 |
雨水管 | 673 | m | 106.22 | 7.15 | ||
雨水口 | 32 | 个 | 1400.00 | 4.48 | ||
临时措施 | 防雨布遮盖 | 2000 | m2 | 9.50 | 1.90 | |
临时排水沟 | 760 | m | 43.42 | 3.30 | ||
临时沉砂池 | 6 | 座 | 300 | 0.18 |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0.02 | 万m3 | 6.11 | 0.12 |
土地整治 | 0.2 | hm2 | 1998.94 | 0.04 | ||
表土回覆 | 0.12 | 万m3 | 3.47 | 0.42 |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 | 0.2 | hm2 | 1500000 | 30 | |
临时措施 | 防雨布遮盖 | 1520 | m2 | 9.50 | 1.44 | |
临时堆土区 | 临时措施 | 防雨布遮盖 | 480 | m2 | 9.5 | 0.46 |
土袋拦挡 | 88 | m3 | 126.14 | 1.11 | ||
临时排水沟 | 71 | m | 43.42 | 0.31 | ||
临时沉砂池 | 1 | 座 | 300 | 0.03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临时措施 | 临时排水沟 | 69 | m | 43.42 | 0.30 |
临时沉砂池 | 1 | 座 | 300 | 0.03 |
4 调查
4.1 水土流失现状
4.1.1 区域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营山县属于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m2·a)。
根据《营山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统计,营山县水土流失面积541.44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33.12%。其中,轻度侵蚀为193.61平方公里,占侵蚀总面积的35.76%;中度侵蚀为158.81平方公里,占侵蚀总面积的29.33%;强烈侵蚀为116.54平方公里,占侵蚀总面积的21.52%;极强烈侵蚀为49.73平方公里,占侵蚀总面积的9.18%;剧烈侵蚀为22.75平方公里,占侵蚀总面积的4.20%。主要以轻度、中度、强烈侵蚀为主,占侵蚀总面积的86.61%。
表4.1-1 营山县水土流失现状统计表 单位:km2
侵蚀强度 | 流失面积(km2) | 流失比例 |
轻度 | 193.61 | 35.76% |
中度 | 158.81 | 29.33% |
强烈 | 116.54 | 21.52% |
极强烈 | 49.73 | 9.18 |
剧烈 | 22.75 | 4.20% |
合计 | 541.44 | 100.00% |
4.1.2 工程建设区水土流失现状
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区属西南紫色土区,区域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按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确定,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表现形式主要为面蚀、沟蚀,侵蚀强度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
结合项目区地形分析,并调查项目区原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地形坡度和植被覆盖率等,同时结合项目区地貌、土壤和气候特征,参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推求各建设场地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的侵蚀强度,最终确定项目区各建设场地土地利用类型下的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
表4.1-2 项目占地区水土流失背景值分析表
地类 | 面积 | 地形坡度 | 植被覆盖度(%) | 侵蚀强度 | 平均侵蚀模数 | 年流失量 | |
(hm²) | (°) | (t/a) |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耕地 | 0.02 | 5—8 | 轻度 | 980 | 0.20 | |
草地 | 0.15 | 0—5 | 60.00 | 微度 | 400 | 0.60 | |
其他土地 | 0.21 | 8—15 | 轻度 | 1000 | 2.10 | ||
小计 | 0.38 | 763 | 2.89 |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耕地 | 0.04 | 5—8 | 轻度 | 980 | 0.39 | |
草地 | 0.24 | 0—5 | 60.00 | 微度 | 400 | 0.98 | |
其他土地 | 0.47 | 8—15 | 轻度 | 1000 | 4.70 | ||
小计 | 0.75 | 805 | 6.07 |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耕地 | 0.02 | 5—8 | 轻度 | 980 | 0.20 | |
草地 | 0.09 | 0—5 | 60.00 | 微度 | 400 | 0.36 | |
其他土地 | 0.09 | 8—15 | 轻度 | 1000 | 0.90 | ||
小计 | 0.20 | 728 | 1.46 | ||||
合计 | 1.33 | 781 | 10.42 | ||||
4.2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4.2.1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1、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丘陵区,项目建设区占用土地类型主要为草地和其他土地,项目区土壤侵蚀以轻度侵蚀为主。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工程建设条件及施工工序分析,本工程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项目区的挖填都将会扰动或再塑地表,并使地表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地表抗蚀能力减弱,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1)建(构)筑物工程区:
施工准备期:开挖回填、场地平整,地面裸露,破坏原地貌。
施工期:地基开挖,造成地表裸露,表土损坏,破坏原地貌。
(2)道路广场工程区:
施工准备期:场地平整,破坏原有植被,地面裸露。
施工期:管沟开挖,扰动地表,产生水土流失。
(3)景观绿化工程区
施工准备期:裸露地面,产生水土流失
施工期:造成地表裸露,扰动地表,产生水土流失。
2、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本工程建成后,大部分区域被建筑物、道路所占压,绿化区植被逐渐丰富,松散裸露地面逐渐趋于稳定,土壤侵蚀强度减弱,自然恢复期人为活动对地表扰动很小,工程建设区域范围内水土流失将大大减小,水土流失因素将以自然因素为主。
4.2.2 扰动地表面积
项目施工将改变原有地貌,损害或压埋原有植被,不同程度地对原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造成破坏,造成项目区水土流失量的增加。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和当地土地利用类型,结合实地勘察的测量统计,对工程建设开挖扰动、压占地表和损坏植被面积进行量测统计,本项目建设用地全区域均产生扰动,因此本项目因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为1.33hm2,详见表4.2-1。
表4.2-1项目扰动地表面积统计表
分区 | 扰动面积(hm2) | 土地类型 | 占地性质 |
建筑物工程区 | 0.38 | 耕地、草地、其他土地 | 永久占地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0.75 | 耕地、草地、其他土地 | 永久占地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0.20 | 耕地、草地、其他土地 | 永久占地 |
合 计 | 1.33 |
4.2.3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和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是指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一切实物的总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即为扰动地表面积与损坏、占压水土保持功能面积,本项目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1.33hm2。
4.3 调查
4.3.1 调查单元
1、调查面积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特点,工程施工期破坏原地表植被、土壤、水土保持设施的主要因素在于项目建设中土石方开挖、回填以及场地平整。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本项目水土流失调查的范围面积共计1.33hm2,均为永久占地,损坏植被面积0.20hm2。
2、调查单元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调查范围、调查时段,划分调查单元。不同部位在各施工时段水土流失形式和强度不尽相同,为了更加合理地进行水土流失调查和分析,根据主体工程的总体布局、工程建设特点及新增水土流失类型和分布,结合同类建设项目经验进行项目扰动地表调查单元划分。水土流失调查单元具体划分为建筑物工程区、道路广场工程区、景观绿化工程区、3个调查单元。
表4.3-1 水土流失调查(计算)单元划分表
调查期 | 调查单元 | 占地面积(hm2) |
施工期 | 建筑物工程区 | 0.38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0.75 | |
合计 | 1.13 | |
自然恢复期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0.20 |
合计 | 0.20 |
4.3.2 调查时段
本工程土壤流失量调查时段分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各调查单元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应根据施工进度分别确定,施工期为实际扰动地表时间;自然恢复期为施工扰动结束后,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土壤侵蚀强度自然恢复到扰动前土壤侵蚀强度所需要的时间。施工期时间按连续12个月为一年计;不足12个月,但达到一个雨季长度的,按一年计;不足一个雨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长度的比例计算,雨季为5-9月。
1、施工期产生的水土流失预调查
本项目已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完工,总工期为13个月。
2、自然恢复期
自然恢复期为施工扰动结束后,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土壤侵蚀强度自然恢复到扰动前土壤侵蚀强度所需要的时间,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确定,一般情况下湿润区取2年,半湿润区取3年,干旱半干旱区取5年。本项目位于湿润区,自然恢复期取2年
各单元水土流失调查计算时段见表4.3-2。
表4.3-2 水土流失调查区、时段表
序号 | 调查单元 | 施工期 | 自然恢复期 | ||
调查时段(a) | 调查面积(hm2) | 调查时段(a) | 调查面积(hm2) | ||
1 | 建筑物工程区 | 1 | 0.38 | / | / |
2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1 | 0.75 | / | / |
3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1 | 0.20 | 2 | 0.20 |
合计 | 1.33 | 0.14 | |||
4.3.3 调查方法
根据调查内容的特点和工程占地范围,调查方法采用资料收集和野外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现分述如下:
(1)收集、分析资料。收集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布置、项目区地形图、所在区土地利用状况、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现状、气象水文资料及邻近地区类似工程的水土流失资料等,通过合理的取舍,选择有效数据进行室内分析。
(2)野外调查。利用实测地形图,以项目区为调查对象,参照典型地物把水土流失情况勾绘到地形图,同时在野外进行相关的文字记录,如侵蚀类型、地貌特征、植被覆盖度、典型流失现象等。在此基础上,选择典型地段进行典型调查。
(3)调查内容和方法
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影响因素;项目区现状调查了解开挖裸露面及土方水土流失类型和形式;采用实地巡查和全面调查的方法,结合各施工区水土流失痕迹估算施工期间各防治分区的土壤侵蚀模数。
4.3.4 土壤侵蚀模数
1、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
根据前章4.1节分析计算,本项目建设扰动范围内水土流失平均侵蚀模数约781t/km2 a,平均流失强度表现为轻度。
2、施工期(施工准备期)及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
项目周边有排洪沟,进入场地的雨水有限,因此施工期侵蚀模数按中度确定,取值为3750t/km2 a。项目所在地湿热条件较好,植被容易生长,且生长周期短,因此自然恢复期侵蚀模数按轻度确定,取值为1050t/km2 a。
表4.3-3土壤侵蚀模数取值表
序号 | 调查单元 | 施工期 | 自然恢复期 | 土壤侵蚀背景值 |
1 | 建筑物工程区 | 3750 | 781 | |
2 | 道路广场区 | 3750 | 781 | |
3 | 景观绿化区 | 3750 | 1050 | 781 |
4.3.5 调查结果
本项目水土流失调查方法主要有实地调查法、公式法等。项目建设区土壤流失量本底值采用实地调查法;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及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采用调查统计法;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调查采用经验公式法。
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W—土壤流失量,t;
j—调查时段,j =1、2,指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两个
时段;
i—调查单元,i=1、2、3、……、n-1,n;
Fji—第j调查时段、第i调查单元的面积,km2;
Mji—第j调查时段、第i调查单元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
Tji—第j调查时段、第i调查单元的调查时段长,a。
△W——扰动地表新增水土流失量,t;
Mj0——扰动前不同调查、测算单元土壤侵蚀模数,t/(km2·a);
Mji——扰动后不同调查、测算单元不同时段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
△Mji——不同单元各时段新增土壤侵蚀模数,t/(km2·a)。
根据调查时段、土壤侵蚀模数、水土流失面积等,对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流
失量分别进行定量计算。水土流失调查结果详见表4.3-4。.
表4.3-4 工程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汇总表
调查单元 | 调查时段 | 土壤侵蚀背景值(t/km2·a) | 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侵蚀面积(hm2) | 侵蚀年限(a) | 背景流失量(t) | 土壤流失总量(t)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建筑物工程区 | 施工期 | 781 | 3750 | 0.38 | 1 | 2.96 | 14.22 | 11.26 |
道路广场区 | 781 | 3750 | 0.75 | 1 | 5.89 | 28.28 | 22.39 | |
景观绿化区 | 施工期 | 781 | 3750 | 0.20 | 1 | 1.56 | 7.50 | 5.94 |
自然恢复期 | 781 | 1050 | 0.20 | 2 | 3.12 | 4.20 | 1.08 | |
合计 | 13.54 | 54.20 | 40.66 | |||||
通过以上计算结果可知,本工程原状水土流失量为13.54t。本工程在不采取任何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将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54.20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0.66t,占总量的75.02%。新增流失量中道路广场区为22.39t,占新增流失量的55.07%,因此确定为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工程区扰动地表后水土流失量调查中,在施工期的流失量为50t,自然恢复期的流失量为4.20t,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
5
5.1
5.1.1 防治分区目的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是为了科学合理地布设防治措施,将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基本相同的区域划分在一起,采用大致相同的防治措施及典型设计,具体到各个防治地点,进而可以用典型设计的工程量推算整个分区的工程量。同时,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还可以为水土流失调查及水土保持监测奠定基础。
5.1.2 防治分区依据
由于本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绝大部分发生在施工期,故在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划分过程中充分考虑主体工程布局和各类工程活动的特点和时序,同时结合本工程水土流失初步分析结果,将时序基本相同、功能接近、工程布局相对集中的工区划分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区。
5.1.3 防治分区原则
(1)相似性原则。区内有明显相似性,区间具有显著差异性原则。在地形地貌、施工布局,扰动地表时段、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强度及防治措施等方面。同一分区内应具有明显的相似性,不同分区之间有明显的差异性。
(2)主导因素原则。本工程主要考虑施工布局、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及原因作为主导因素。
(3)综合性与层次性原则。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不可能过细,需要集中各种影响因素和防治要求的组合,应注意分区的综合性,各级分区应层次分明,具有关联性和系统性,水土流失预测时,多在一级分区的基础上再进行多级预测单元的划分。
(4)用途取向性原则。各分区内的防治措施体系应基本相同,具有较为一致的改造利用途径和措施。
(5)地域完整性原则。遵循集中连片,便于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布置和施工的原则。
5.1.4 防治分区结果
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根据对项目建设区自然环境和水土流失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布置的分析,结合项目建设的特点,根据“谁开发利用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和补偿”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应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进行治理。
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及布局将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分为:建筑物工程区、道路广场工程区、景观绿化工程区、临时堆土区和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5个分区。防治区划分见表5.1-1。
表5.1-1 防治区划分表
防治分区 | 防治责任范围 (hm2) | 防治内容 |
建筑物工程区 | 0.38 | 表土剥离、临时遮盖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0.75 | 表土剥离、雨水管、雨水口、临时排水、临时遮盖、临时沉沙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0.20 | 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土地整治、临时遮盖、临时排水等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05* | 临时排水、沉沙 |
临时堆土区* | 0.04* | 临时拦挡、排水、沉沙、遮盖等 |
合计 | 1.33 |
5.2 措施总体布局
5.2.1 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原则
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合理、三个效益显著、便于实施的原则,与主体工程相互协调。对于不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的,进行补充设计,并增加部分其水土保持措施投资。具体应遵循如下几条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本方案将依据国家、四川省以及地市的水土保持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布置多项预防性措施,尽量使水土流失消失在前期状态,减少本工程和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合理安排实施进度和施工工序,减少施工中对地表的扰动、植被的破坏,尽可能避免由于施工不当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2、确保防洪安全的原则。尽量减少因工程开挖、回填对周边河道造成淤积、污染。
3、与主体工程相衔接的原则。方案编制在充分论证主体工程具有的水土保持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与主体工程设计相衔接,避免重复设计,根据主体工程施工工艺及工程进程,逐步推进落实项目区的水土保持措施。
4、综合防治的原则。在设计中通过对水土流失防治区域的划分,遵循全面治理和重点治理相结合、防治与监督相结合的设计思路,从改善景观、有效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出发,按照工程建设时序、工程布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采取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及施工组织措施相结合,进行区内控制、分段治理,合理配置各项防治措施。
5、生态优先的原则。根据项目区的自然特点,以有效防治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为主要目的,在坚持生态环境效益第一的前提下,注重工程建设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改善生态景观,优化美化周边环境。水土保持措施与环境、景观要求相结合,植物品种的选择尽量考虑乡土、生态景观的要求。
6、经济可行的原则。通过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分析和评价,确定补充完善和新增水土保持措施项目,达到投资最省,使水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的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
5.2.2 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本项目水土保持建设以防治新增水土流失为目标,保护生产、生态用地为出发点,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原则的同时,针对项目特点确定措施的布设原则如下:
(1)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防治结合、全面布局、科学配置;
(2)注重吸收当地水土保持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
(3)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尊重自然规律,注重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4)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合理配置、统筹兼顾,形成综合的防护体系;
(5)工程措施要尽量选用当地材料,做到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6)在措施实施进度安排上,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
各区的措施布局如下:
一、建筑物工程区
工程措施
表土剥离:工程场平前先进行表土剥离,并单独堆存于项目区临时堆土区,用于施工后期景观绿化覆土,表土剥离工程量为0.04万m3。(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2月)
二、道路广场工程区
工程措施
①表土剥离:在施工前对该区表层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土壤进行剥离,并单独堆存于项目区临时堆土区,用于施工后期景观绿化覆土,表土剥离工程量为0.06万m3。(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2月)
②雨水管网:在绿化周围布设雨水管673m。(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4-6月)
③雨水口:设置雨水口32个。(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4-6月)
临时措施
①防雨布遮盖:施工期间对产生的裸露地表进行防雨布苫盖,共需防雨布2000m2,防雨布可重复使用。(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2-7月)。
②临时排水沟:在临时堆土区内布设土质排水沟760m(梯形断面,底宽40cm,深50cm,坡比1:0.5)(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3-4月)
③临时沉沙池:设置临时沉沙池6座(长2m,宽1m,高1m,坡比1:0.3),最终排入市政管网。(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3-4月)
三、景观绿化工程区
工程措施
①表土剥离:在施工前对该区表层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土壤进行剥离,表土剥离工程量为0.02万m3。(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2月)
④土地整治、表土回覆:为满足后期场内栽植乔、灌木及栽植草坪等需要,景观绿化工程区域需要进行土地整治及表土回覆,整治面积0.20hm2,回覆表土工程量0.12万m3。(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10-11月)
植物措施
①景观绿化:在建构筑物、道路广场周围设置景观绿化带,面积0.20hm2。(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12月)
临时措施
①防雨布遮盖:裸露面采用防雨布遮盖1520m2。防雨布可重复使用。(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2-9月)
四、临时堆土区
临时措施
①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临时排水沟71m,临时沉砂池1座。(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3-4月)
②防雨布遮盖:防雨布遮盖480m2,土袋拦挡88m3,(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2-9月)
五、施工生活区
临时措施
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在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长69m,沉砂池1座,对施工期的雨水进行引排,雨水汇入场区临时排水沟,再汇入沉砂池进行沉淀,最终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主体已列,实施时间:2023年3-4月)
表5.3-1 临时沉砂池工程量表
编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1 | 土方开挖 | m3 | 3.08 |
2 | 土工膜 | m2 | 15 |
3 | 土方回填 | m3 | 1.08 |
表5.3-2 临时排水沟每延米工程量表
编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1 | 土方开挖 | m3 | 0.35 |
2 | 土工膜 | m2 | 2.5 |
3 | 土方回填 | m3 | 0.11 |
表5.33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汇总
防治措施 | 措施类型 | 数量 | 单位 | 实施时间 | 备注 | |
建筑物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0.04 | 万m3 | 2023年2月 | 主体已列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0.06 | 万m3 | 2023年2月 | |
雨水管 | 673 | m | 2023年4-6月 | |||
雨水口 | 32 | 个 | 2023年4-6月 | |||
临时措施 | 防雨布遮盖 | 2000 | m2 | 2023年2-7月 | 主体已列 | |
临时排水沟 | 760 | m | 2023年3-4月 | |||
临时沉砂池 | 6 | 座 | 2023年3-4月 |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0.02 | 万m3 | 2023年2月 | 主体已列 |
土地整治 | 0.2 | hm2 | 2023年10-11月 | |||
表土回覆 | 0.12 | 万m3 | 2023年10-11月 |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 | 0.2 | hm2 | 2023年12月 | 主体已列 | |
临时措施 | 防雨布遮盖 | 1520 | m2 | 2023年2-9月 | 主体已列 | |
临时堆土区 | 临时措施 | 防雨布遮盖 | 480 | m2 | 2023年2-9月 | 主体已列 |
土袋拦挡 | 88 | m3 | 2023年2-9月 | |||
临时排水沟 | 71 | m | 2023年3-4月 | |||
临时沉砂池 | 1 | 座 | 2023年3-4月 |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临时措施 | 临时排水沟 | 69 | m | 2023年3-4月 | 主体已列 |
临时沉砂池 | 1 | 座 | 2023年3-4月 |
本项目已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完工,总工期为13个月。根据实际情况项目主体建筑周边绿化及外围集中绿化效果良好,项目内部道路及硬质场地无凹陷,破损等状况,本方案不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以及相关施工要求。
5.3 施工要求
6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6.1
6.1.1 编制原则及依据
6.1.1.1编制原则
(1)概(估)算编制的项目划分、费用构成、编制方法、概(估)算表格等依据《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6年版)》(水土保持工程—生产建设项目)编写。
(2)项目价格水平年与主体工程一致,为2024年1月
(3)本方案的投资概算的单价与主体工程相一致,不足部分参照市场价格和《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9号文)。
6.1.1.2编制依据
(1)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川水发[2015]9号)
(2)关于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的通知(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
(4)《市政工程投资概算指标》(第四册排水工程)(建设部2007年建标[2007]240号文)
(5)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
(6)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
6.1.2 编制方法
6.1.2.1费用构成
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费用概算分为第一部分工程措施费、第二部分植物措施费、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费、第四部分独立费用。另外,还有基本预备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土保持工程为本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水保投资概算计入工程总投资中。
本项目投资概算所采用的价格水平年及工程措施投资的基础单价、编制依据、方法和主体工程设计一致。
6.1.2.2编制方法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标准,先确定人工、水、电、材料、苗木、机械台班等的基础价格,编制工程及植物措施单价,再按照工程量乘以单价编制建筑工程、植物工程、临时工程的投资概算,按照编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独立费用,再计算总投资。
1、基础单价
(1)人工单价
人工单价与主体工程一致,其中:工程措施按技工219元/工日计算27.3元/工时),植物措施按普工137元/工日计算(17.13元/工时)材料基价。
(2)主要材料单价
本工程主要材料单价,与主体工程一致,见表6.1-1,
表6.1-1主要材料概算单价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材料预算单价 |
1 | 柴油 | t | 3000 |
2 | 水泥42.5 | t | 260 |
3 | 特细砂 | m³ | 70 |
1 | 防雨布 | m² | 6.0 |
2 | 防渗膜 | m² | 7.5 |
3 | 柴油 | t | 7.76 |
4 | 砖 | 千块 | 404.75 |
5 | 农家土杂肥 | m³ | 420 |
6 | 电 | kW•h | 0.98 |
7 | 水 | m³ | 4.72 |
8 | 水泥42.5 | t | 508 |
9 | 特细砂 | m³ | 206 |
10 | 钢筋 | t | 3778 |
11 | 卵石 40mm | m³ | 161 |
(3)施工机械台时费
施工机械台式费与主体工程一致,见表6.1-2。
表6.1-2 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台时费 | 其 中 | ||||
折旧费 | 修理及替 | 安拆费 | 人工费 | 动力燃料费 | |||
1 | 砂浆搅拌机 0.4m³ | 44.38 | 0.63 | 1.85 | 0.2 | 35.59 | 6.11 |
2 | 推土机 74kW | 131.25 | 14.37 | 18.51 | 0.86 | 65.71 | 31.8 |
3 | 拖拉机 轮式 37kW | 56.01 | 2.3 | 2.96 | 0.16 | 35.59 | 15 |
4 | 蛙式夯实机 2.8kW | 58.25 | 0.15 | 0.91 | 54.76 | 2.43 | |
5 | 胶轮车 | 0.71 | 0.19 | 0.52 | |||
2、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单价
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的编制依据、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机械台时费、主要工程单价及单价中的有关费率与主体工程相一致(计算标准同主体工程)。主体工程概(估)算中未明确的,查当地造价信息确定,或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本概算涉及这些单价时参照《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用定额》计取。
(1)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差价、税金、扩大费组成,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详见表6.1-3。
表6.1-3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单价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序号 | 费用项目 | 计算方法 |
一 | 直接工程费 | 直接费+其它直接费 |
1 | 直接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
(1) | 人工费 | 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概算单价(元/工时) |
(2) | 材料费 | 定额材料用量(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基价 |
(3) | 机械使用费 | 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
2 | 其它直接费 | 直接费×其它直接费费率 |
二 | 间接费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
三 | 企业利润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
四 | 材料差价 | 定额材料用量(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概算单价-材料基价) |
五 | 税金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差价)×费率 |
六 | 扩大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差价+税金)×费率 |
七 | 措施单价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扩大 |
(2)工程单价费率
工程单价费率根据《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9】9号)文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计取,详见表6.1-4、6.1-5。
表6.1-4 工程措施概算费率表单位:%
措施分类 | 其他直接费 | 间接费 | 企业利润 | 税金 | 扩大 | |
工程措施 | 土石方工程 | 4.50 | 4.5 | 7.00 | 9.00 | 10 |
混凝土工程 | 4.50 | 6.5 | 7.00 | 9.00 | 10 | |
基础处理工程 | 4.50 | 7.5 | 7.00 | 9.00 | 10 | |
其他工程 | 4.50 | 5.5 | 7.00 | 9.00 | 10 | |
表6.1-5 植物措施概算费率表单位:%
措施分类 | 其他直接费 | 间接费 | 企业利润 | 税金 | 扩大 |
植物措施工程 | 4.0 | 4.5 | 7.0 | 9.00 | 10 |
6.1.2.3费用计算
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概算按照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植物措施
植物措施费有种苗费及种植费组成:
1)种苗费:按照种苗概算价格乘以设计用量进行编制。
2)种植费:按照《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进行编制。
3、监测措施(本次工程未计列此项费用)。
1)土建设施: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2)设备及安装费:
①设备费按设计工程量乘以设备折旧单价进行计算
②安装费按设备费的5%计算
3)建设期观测运行费:主体土建投资为基数按建设期观测运行费标准计算。
4、施工临时工程
1)临时防护工程:施工期为防止水土流失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按设计方案的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编制。
2)其它临时工程:按第一至三部分投资合计的2%计列。
5、独立费用
①建设管理费:按一至三部分投资合计2%计列。
②科研勘测设计费:
工程科学研究实验费:本项目不计列。
工程勘测设计费:主体已列按主体工程设计费分摊,方案新增依据工作量大小,结合市场行情确定。
③水土保持监理费:主体已列按主体工程监理费分摊,方案新增依据工作量大小,结合市场行情,按一至三部分3%计列。
④水保设施验收费:依据工作量大小计列。
6、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按1.30元/m²计征,本项目总用地1.33hm²,则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73万元。详见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
表6.1-6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
行政区划 | 征占地面积(m2) | 补偿费标准(元/m2) | 补偿费 | 备注 | |||
永久 | 临时 | 合计 | 元 | 万元 | |||
营山县 | 13333.33 | 0 | 13333.33 | 1.3 | 17333.33 | 1.73 | / |
6.1.2.4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59.25万元,(主体工程已列57.55万元,方案新增1.7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2.82万元,植物措施30.00万元,临时措施9.06万元,独立费用5.6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3万元(17333.33元)。投资基本满足项目水土流失防治需要。
表6.1-7 水土保持总投资概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 | 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措施投资 | 合计 | ||||
植物措施费 | 设备购置费 | 独立费用 | 小计 | ||||||
栽(种)植费 | 苗木、草、种子费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12.82 | 12.82 | |||||||
1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0.24 | 0.24 | ||||||
2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12.00 | 12.00 | ||||||
3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0.58 | 0.58 | ||||||
4 | 临时堆土区 | ||||||||
5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30.00 | 30.00 | |||||||
1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
2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
3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30.00 | 30.00 | ||||||
4 | 临时堆土区 | ||||||||
5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
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 9.06 | 9.06 | |||||||
1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
2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5.38 | 5.38 | ||||||
3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1.44 | 1.44 | ||||||
4 | 临时堆土区 | 1.90 | 1.90 | ||||||
5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33 | 0.33 | ||||||
一至三部分之和 | 51.88 | 51.88 | |||||||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 1.70 | 1.70 | 3.94 | 5.64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1.04 | 1.04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20 | 1.20 | 2.00 | 3.20 | ||||
三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0.90 | 0.90 | ||||||
四 | 水保设施验收费 | 0.50 | 0.50 | 0.50 | |||||
一至四部分合计 | 1.70 | 1.70 | 55.81 | 57.51 | |||||
第五部分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73 | 1.73 | |||||||
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 1.70 | 57.55 | 59.25 | ||||||
表6.1-8 主体已列措施投资概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万元)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12.82 | ||||
1 | 建筑物工程区 | 0.24 | |||
1.1 | 表土剥离 | m³ | 400.00 | 6.11 | 0.24 |
2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12.00 | |||
2.1 | 表土剥离 | m³ | 600.00 | 6.11 | 0.37 |
2.2 | 雨水管 | m | 673.00 | 106.22 | 7.15 |
2.3 | 雨水口 | 个 | 32.00 | 1400.00 | 4.48 |
3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0.58 | |||
3.1 | 表土剥离 | m³ | 200.00 | 6.11 | 0.12 |
3.5 | 土地整治 | hm2 | 0.20 | 1998.94 | 0.04 |
3.6 | 表土回覆 | m³ | 1200.00 | 3.47 | 0.42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30.00 | ||||
1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30.00 | |||
1.1 | 景观绿化 | hm2 | 0.20 | 1500000.00 | 30.00 |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 9.06 | ||||
1 | 建筑物工程区 | ||||
2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5.38 | |||
2.1 | 排水沟 | 3.30 | |||
2.1.1 | 土方开挖 | m³ | 266 | 29.03 | 0.77 |
2.1.2 | 土方回填 | m³ | 83.6 | 30.83 | 0.26 |
2.1.3 | 土工膜 | m² | 1900 | 11.96 | 2.27 |
2.2 | 沉沙池 | 0.18 | |||
2.2.1 | 土方开挖 | m³ | 18.48 | 28.34 | 0.052 |
2.2.2 | 土方回填 | m³ | 6.48 | 30.83 | 0.02 |
2.2.3 | 土工膜 | m² | 90 | 11.96 | 0.11 |
2.3 | 防雨布遮盖 | m² | 2000 | 9.5 | 1.90 |
3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1.44 | |||
3.1 | 防雨布遮盖 | m² | 1520 | 9.5 | 1.44 |
4 | 临时堆土区 | 1.90 | |||
4.1 | 排水沟 | 0.31 | |||
4.1.1 | 土方开挖 | m³ | 24.85 | 29.03 | 0.07 |
4.1.2 | 土方回填 | m³ | 7.81 | 30.83 | 0.02 |
4.1.3 | 土工膜 | m² | 177.5 | 11.96 | 0.21 |
4.2 | 沉沙池 | 0.03 | |||
4.2.1 | 土方开挖 | m³ | 3.08 | 28.34 | 0.009 |
4.2.2 | 土方回填 | m³ | 1.08 | 30.83 | 0.00 |
4.2.3 | 土工膜 | m² | 15 | 11.96 | 0.02 |
4.3 | 土袋拦挡 | 1.11 | |||
4.3.1 | 编织袋装土挡护 | m³ | 87 | 99.72 | 0.87 |
4.3.2 | 编织袋装土拆除 | m³ | 87 | 27.65 | 0.24 |
4.4 | 防雨布遮盖 | m² | 480 | 9.5 | 0.46 |
5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33 | |||
5.1 | 排水沟 | 0.30 | |||
5.1.1 | 土方开挖 | m³ | 24.15 | 29.03 | 0.07 |
5.1.2 | 土方回填 | m³ | 7.59 | 30.83 | 0.02 |
5.1.3 | 土工膜 | m² | 172.5 | 11.96 | 0.21 |
5.2 | 沉沙池 | 0.03 | |||
5.2.1 | 土方开挖 | m³ | 3.08 | 28.34 | 0.009 |
5.2.2 | 土方回填 | m³ | 1.08 | 30.83 | 0.00 |
5.2.3 | 土工膜 | m² | 15 | 11.96 | 0.02 |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 3.94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项 | 1.04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项 | 2.00 | ||
三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项 | 0.90 | ||
Ⅰ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55.81 |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73 | |||
Ⅲ | 合计 | 57.55 |
表6.1-9 独立费用概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计算方法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万元) |
1 | 建设管理费 | 一至三合计的2% | 1.04 | 1.04 |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主体已列按主体工程设计费分摊,方案新增依据工作量大小,结合市场行情确定 | 1.20 | 2.00 | 3.20 |
3 |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 | 主体工程已列按主体工程监理费分摊(0.90万),方案新增0万元(未新增措施) | 0.90 | 0.90 | |
4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 依据工作量大小计列。 | 0.50 | 0.50 | |
合计 | 1.70 | 3.94 | 5.64 | ||
表6.1-10 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单位:元)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台时费 | 其 中 | ||||
折旧费 | 修理及替换设备费 | 安拆费 | 人工费 | 动力燃料费 | |||
1 | 砂浆搅拌机 0.4m³ | 44.38 | 0.63 | 1.85 | 0.2 | 35.59 | 6.11 |
2 | 单斗挖掘机 油动 0.5m³ | 140.74 | 16.62 | 16.61 | 1.48 | 73.93 | 32.1 |
3 | 推土机 74kW | 131.25 | 14.37 | 18.51 | 0.86 | 65.71 | 31.8 |
4 | 拖拉机 轮式 37kW | 56.01 | 2.3 | 2.96 | 0.16 | 35.59 | 15 |
5 | 蛙式夯实机 2.8kW | 58.25 | 0.15 | 0.91 | 54.76 | 2.43 | |
6 | 混凝土搅拌机 0.4m³ | 51.82 | 2.49 | 4.33 | 1.07 | 35.59 | 8.34 |
7 | 振动器 插入式 1.1kW | 2.01 | 0.24 | 0.99 | 0.78 | ||
8 | 风(砂)水枪 耗风量 6.0m³/min | 68.47 | 0.18 | 0.34 | 67.95 | ||
9 | 胶轮车 | 0.71 | 0.19 | 0.52 | |||
10 | 电焊机 交流25kVA | 14.72 | 0.29 | 0.27 | 0.09 | 14.07 | |
11 | 钢筋弯曲机 φ6~40 | 43.42 | 0.46 | 1.31 | 0.24 | 35.59 | 5.82 |
12 | 钢筋切断机 20kW | 55.12 | 1.03 | 1.54 | 0.28 | 35.59 | 16.68 |
13 | 钢筋调直机 4~14kW | 46.82 | 1.39 | 2.42 | 0.44 | 35.59 | 6.98 |
14 | 拖拉机 履带式 功率(kw)37 | 265.87 | 20.24 | 25.16 | 1.31 | 219.04 | 0.12 |
表6.1-11 主要材料单价汇总表(单位:元)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材料预算单价(元) |
1 | 汽油 | t | 9350 |
2 | 柴油 | t | 7760 |
3 | 425水泥 | t | 508 |
4 | 钢筋 | t | 3778 |
5 | 特细砂 | m³ | 206 |
6 | 卵石 40mm | m³ | 161 |
7 | 防雨布 | m² | 6 |
8 | 砖 | 千块 | 404.75 |
9 | 土工膜 | m² | 7.5 |
10 | 编织袋 | 条 | 0.4 |
11 | 电 | kW.h | 0.98 |
12 | 风 | m³ | 0.24 |
13 | 水 | m³ | 4.72 |
表6.1-12 工程单价汇总表(单位:元)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单价 | 其中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 | 其他 | 间接费 | 企业 | 价差 | 税金 | 扩大 | ||||
1 | 表土剥离 | m³ | 8.45 | 2.33 | 1.01 | 2.05 | 0.24 | 0.25 | 0.41 | 0.74 | 0.63 | 0.77 |
2 | 表土回覆 | m³ | 3.78 | 0.42 | 0.22 | 1.55 | 0.1 | 0.1 | 0.17 | 0.6 | 0.28 | 0.34 |
3 | 土地整治 | hm² | 2190.95 | 325.47 | 474.6 | 560.1 | 61.21 | 63.96 | 103.97 | 238 | 164.46 | 199.18 |
4 | 土袋拦挡及拆除 | m³ | 140.82 | 27.38 | 72.92 | 4.51 | 4.95 | 7.68 | 10.57 | 12.8 | ||
5 | 覆防雨布遮盖 | m² | 13.82 | 2.74 | 6.85 | 0.43 | 0.75 | 0.75 | 1.04 | 1.26 | ||
6 | 抚育管理 | 公顷 | 4815.05 | 2466.72 | 986.69 | 138.14 | 161.62 | 262.72 | 361.43 | 437.73 | ||
7 | 覆土工膜 | m² | 19.69 | 5.48 | 8.19 | 0.61 | 1.07 | 1.07 | 1.48 | 1.79 | ||
8 | 土方开挖-排水沟 | m³ | 32.52 | 22.54 | 0.68 | 1.04 | 1.09 | 1.77 | 2.44 | 2.96 | ||
9 | 土方开挖-沉沙池 | m³ | 31.75 | 22 | 0.66 | 1.02 | 1.07 | 1.73 | 2.38 | 2.89 | ||
10 | 土方回填 | m³ | 34.52 | 10.95 | 2.03 | 11.65 | 1.11 | 1.16 | 1.88 | 2.59 | 3.14 | |
11 | 素土夯实 | m³ | 37.93 | 12.03 | 2.24 | 12.8 | 1.22 | 1.27 | 2.07 | 2.85 | 3.45 | |
12 | 级配碎石 | m³ | 415.52 | 138.98 | 72.11 | 9.5 | 16.54 | 16.6 | 92.82 | 31.19 | 37.77 | |
13 | 钢筋制作与安装 | t | 8668.69 | 1708.51 | 2863.3 | 450.96 | 226.02 | 341.17 | 391.3 | 1248.68 | 650.69 | 788.06 |
6.2
水土保持措施是开发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减少项目建设期扰动地表、损坏植被所引起的人为水土流失加剧,恢复、改善项目及周边区城的水土流失现状和生态环境,保障生产建设安全运行,其效益总体上是反映在对社会和自然环境的贡献、对本工程自身而言则集中反映在保证建设安全上,即不致因水土流失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从而使工程总体效益达到最高。
本项目建设共占地面积1.33hm²,施工期扰动地表面积为1.33hm²,造成水土流失面积1.33hm²,水土保持措施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3hm²。
表6.2-1六项防治目标值达标计算参数和统计表
防治分区 | 占地面积(hm²) | 扰动地表面积(hm²) | 永久建筑物及硬化面积(hm²) | 可绿化面积(hm²) | 植物措施面积(hm²) | 工程措施面积 | 水土保持措施面积(hm²) | |||
建筑物工程区 | 0.38 | 0.38 | 0.38 | |||||||
道路广场工程区 | 0.75 | 0.75 | 0.75 | |||||||
景观绿化工程区 | 0.20 | 0.20 | 0.20 | 0.20 | 0.20 | |||||
临时堆土区* | 0.05 | 0.05 | 0.05* | 0.05* | ||||||
施工生活区* | 0.04 | 0.04 | 0.04* | 0.04* | ||||||
合计 | 1.33 | 1.33 | 1.13 | 0.20 | 0.20 | 0.20 | ||||
计算公式 | 计算 | 目标值 | 实际值 | 结果 | ||||||
水土流失治理度(%):(水土保持措施面积+永久建筑物及硬化面积)/(项目建设区总面积)×100% | (1.13+0.20)/1.33*100% | 97 | 100 | 达标 | ||||||
土壤流失控制比: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方案实施后每平方公里年平均土壤侵蚀强度(林草地面积0.2*林草地侵蚀模数600/总面积1.33) | 500/90.23 | 1 | 5.54 | 达标 | ||||||
渣土防护率:(采取措施实际防护的永久弃渣、临时堆土数量)/总堆放量(表土0.12+地下室回填0.15+基础回填1.74)×100% | 20100/20100×100% | 92 | 100 | 达标 | ||||||
表土保护率:保护的表土数量/可剥离表土总量×100% | 1200/1200×100% | 92 | 100 | 达标 | ||||||
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类植被面积/可绿化面积)×100% | 0.20/0.20×100% | 97 | 100 | 达标 | ||||||
林草植被覆盖率:(林草类植被面积/项目建设区总面积)×100% | 0.20/1.33×100% | ≤20% | 15 | 达标 | ||||||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100%、土壤流失控制比5.54、渣土防护率100%、表土保护率100%、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植被覆盖率15%,均可达到目标值要求。
7
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方案报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后,业主应成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管理机构,并设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好本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负责组织实施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管理,全力保证该项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按年度、按计划进行,主动自觉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加强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在施工中充分落实批复后本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2、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把水土保持列为工程进度、质量考核的内容之一,按年度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制定水土保持方案详细实施计划。
3、工程施工期间,负责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保持联系,协调好水保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确保水保工程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并按时完工,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4、经常深入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掌握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的水土流失状况及其防治措施落实状况,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5、水土保持工程建成后,为保证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运行规程。建设单位需成立专门的水土保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中应有熟悉水土保持相关规定与要求的成员。同时,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水土保持工程档案。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信息及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7.2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凡是主体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项目,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其中,征占地面积在20hm2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万m3以上的项目,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征占地面积在200hm2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0万m3以上的项目,应当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本项目占地1.33hm2,土石挖填4.02万m3,其水土保持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范畴,在项目工程监理合同中,完善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内容。
7.3 水土保持后续设计
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为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其设计已经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完成,并经相关单位审批,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为临时苫盖、临时排水、临时沉沙、临时拦挡等措施,断面结构已由水土保持方案提出,无需开展后续水土保持设计。
7.4
项目已经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经完成,水土保持施工不提要求。
7.5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要求,本项目完工后,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组应包括建设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代表及一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要严格遵循水土保持标准、规范、规程确定的验收标准和条件,按以下程序开展自主验收:
1、现场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各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和措施的外观、数量、防治效果进行检查。
2、资料查阅。重点查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设计及设计变更资料、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凭证、水土保持监理记录及监理报表、水土保持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水行政主管部分历次监督检查意见及整改情况等资料。
3、召开会议。验收工作组在听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汇报,并经质询讨论后,宣布验收意见。对满足验收合格条件的,形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组成员签字;对不满足验收合格条件的生产建设项目,形成不予通过验收的意见,明确具体原因和整改要求,验收组成员签字。
4、对验收合格的项目,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并注明该项目建设单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的联系电话。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
5、报备。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属于承诺制管理的项目,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报备手续,报备材料只需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营山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概算单价分析表
2024年1月
定额编号:01192 | 工程名称:表土剥离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挖松、堆放。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563.96 | |||
(一) | 直接费 | 539.67 | |||
1 | 人工费 | 233.28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8.52 | 27.38 | 233.28 | |
2 | 材料费 | 100.91 | |||
零星材料费 | % | 23 | 438.76 | 100.91 | |
3 | 机械费 | 205.48 | |||
单斗挖掘机 油动 0.5m³ | 台时 | 1.46 | 140.74 | 205.48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539.67 | 24.29 |
二 | 间接费 | % | 4.5 | 563.96 | 25.38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589.34 | 41.25 |
四 | 材料价差 | 元 | 74.36 | ||
柴油 | kg | 15.62 | 4.76 | 74.36 | |
五 | 税金 | % | 9 | 704.95 | 63.45 |
六 | 扩大 | % | 10 | 768.4 | 76.84 |
合计 | 元 | 845.24 | |||
定额编号:01150-1 | 工程名称:表土回覆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推松、运送、卸除、拖平、空回。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28.53 | |||
(一) | 直接费 | 218.69 | |||
1 | 人工费 | 41.62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1.52 | 27.38 | 41.62 | |
2 | 材料费 | 21.67 | |||
零星材料费 | % | 11 | 197.02 | 21.67 | |
3 | 机械费 | 155.4 | |||
推土机 74kW | 台时 | 1.18 | 131.25 | 155.4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218.69 | 9.84 |
二 | 间接费 | % | 4.5 | 228.53 | 10.28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38.81 | 16.72 |
四 | 材料价差 | 元 | 59.74 | ||
柴油 | kg | 12.55 | 4.76 | 59.74 | |
五 | 税金 | % | 9 | 315.27 | 28.37 |
六 | 扩大 | % | 10 | 343.64 | 34.36 |
合计 | 元 | 378 | |||
定额编号:08046 | 工程名称:土地整治 | 定额单位:hm² | |||
施工方法:人工施肥、拖拉机牵引铧犁耕翻地。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1421.38 | |||
(一) | 直接费 | 1360.17 | |||
1 | 人工费 | 325.47 | |||
植物人工 | 工时 | 19 | 17.13 | 325.47 | |
2 | 材料费 | 474.6 | |||
农家土杂肥 | m³ | 1 | 420 | 420 | |
其他材料费 | % | 13 | 420 | 54.6 | |
3 | 机械费 | 560.1 | |||
拖拉机 轮式 37kW | 台时 | 10 | 56.01 | 560.1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1360.17 | 61.21 |
二 | 间接费 | % | 4.5 | 1421.38 | 63.96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1485.34 | 103.97 |
四 | 材料价差 | 元 | 238 | ||
柴油 | kg | 50 | 4.76 | 238 | |
五 | 税金 | % | 9 | 1827.31 | 164.46 |
六 | 扩大 | % | 10 | 1991.77 | 199.18 |
合计 | 元 | 2190.95 | |||
定额编号:80002+80005 | 工程名称:土袋拦挡及拆除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装土(石)、封包、堆筑。拆除、清理。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10481.56 | |||
(一) | 直接费 | 10030.2 | |||
1 | 人工费 | 2738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100 | 27.38 | 2738 | |
2 | 材料费 | 7292.2 | |||
粘土 | m³ | 118 | 50 | 5900 | |
编织袋 | 条 | 3300 | 0.4 | 1320 | |
其他材料费 | % | 1 | 7220 | 72.2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10030.2 | 451.36 |
二 | 间接费 | % | 4.72 | 10481.56 | 494.56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10976.12 | 768.33 |
四 | 税金 | % | 9 | 11744.45 | 1057 |
五 | 扩大 | % | 10 | 12801.45 | 1280.15 |
合计 | 元 | 14081.6 | |||
定额编号:03005 | 工程名称:覆防雨布遮盖 | 定额单位:100m² | |||
施工方法:场内运输、铺设、搭接。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1001.72 | |||
(一) | 直接费 | 958.58 | |||
1 | 人工费 | 273.8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10 | 27.38 | 273.8 | |
2 | 材料费 | 684.78 | |||
防雨布 | m² | 113 | 6 | 678 | |
其他材料费 | % | 1 | 678 | 6.78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958.58 | 43.14 |
二 | 间接费 | % | 7.5 | 1001.72 | 75.13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1076.85 | 75.38 |
四 | 税金 | % | 9 | 1152.23 | 103.7 |
五 | 扩大 | % | 10 | 1255.93 | 125.59 |
合计 | 元 | 1381.52 | |||
定额编号:08136 | 工程名称:抚育管理 | 定额单位:公顷 | |||
施工方法:松土、除草、培垄、定株、修枝、施肥、浇水、喷药等抚育工作。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3591.55 | |||
(一) | 直接费 | 3453.41 | |||
1 | 人工费 | 2466.72 | |||
植物人工 | 工时 | 144 | 17.13 | 2466.72 | |
2 | 材料费 | 986.69 | |||
零星材料费 | % | 40 | 2466.72 | 986.69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 | 3453.41 | 138.14 |
二 | 间接费 | % | 4.5 | 3591.55 | 161.62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3753.17 | 262.72 |
四 | 税金 | % | 9 | 4015.89 | 361.43 |
五 | 扩大 | % | 10 | 4377.32 | 437.73 |
合计 | 元 | 4815.05 | |||
定额编号:03003 | 工程名称:覆土工膜 | 定额单位:100m² | |||
施工方法:场内运输、铺设、接缝(针缝)。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1427.63 | |||
(一) | 直接费 | 1366.15 | |||
1 | 人工费 | 547.6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20 | 27.38 | 547.6 | |
2 | 材料费 | 818.55 | |||
土工膜 | m² | 107 | 7.5 | 802.5 | |
其他材料费 | % | 2 | 802.5 | 16.05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1366.15 | 61.48 |
二 | 间接费 | % | 7.5 | 1427.63 | 107.07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1534.7 | 107.43 |
四 | 税金 | % | 9 | 1642.13 | 147.79 |
五 | 扩大 | % | 10 | 1789.92 | 178.99 |
合计 | 元 | 1968.91 | |||
定额编号:01006 | 工程名称:土方开挖-排水沟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挂线、使用镐锹开挖。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426.01 | |||
(一) | 直接费 | 2321.54 | |||
1 | 人工费 | 2253.92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82.32 | 27.38 | 2253.92 | |
2 | 材料费 | 67.62 | |||
零星材料费 | % | 3 | 2253.92 | 67.62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2321.54 | 104.47 |
二 | 间接费 | % | 4.5 | 2426.01 | 109.17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535.18 | 177.46 |
四 | 税金 | % | 9 | 2712.64 | 244.14 |
五 | 扩大 | % | 10 | 2956.78 | 295.68 |
合计 | 元 | 3252.46 | |||
定额编号:01011 | 工程名称:土方开挖-沉沙池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挖槽、抛土并倒运到槽边两侧0.5m以外,修整底、边。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368.25 | ||||
(一) | 直接费 | 2266.27 | ||||
1 | 人工费 | 2200.26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80.36 | 27.38 | 2200.26 | ||
2 | 材料费 | 66.01 | ||||
零星材料费 | % | 3 | 2200.26 | 66.01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2266.27 | 101.98 | |
二 | 间接费 | % | 4.5 | 2368.25 | 106.57 |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474.82 | 173.24 | |
四 | 税金 | % | 9 | 2648.06 | 238.33 | |
五 | 扩大 | % | 10 | 2886.39 | 288.64 | |
合计 | 元 | 3175.03 | ||||
定额编号:01294 | 工程名称:土方回填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人工平土、刨毛、洒水、蛙夯夯实。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574.48 | |||
(一) | 直接费 | 2463.62 | |||
1 | 人工费 | 1095.2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40 | 27.38 | 1095.2 | |
2 | 材料费 | 203.42 | |||
零星材料费 | % | 9 | 2260.2 | 203.42 | |
3 | 机械费 | 1165 | |||
蛙式夯实机 2.8kW | 台时 | 20 | 58.25 | 1165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2463.62 | 110.86 |
二 | 间接费 | % | 4.5 | 2574.48 | 115.85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690.33 | 188.32 |
四 | 税金 | % | 9 | 2878.65 | 259.08 |
五 | 扩大 | % | 10 | 3137.73 | 313.77 |
合计 | 元 | 3451.5 | |||
定额编号:01295 | 工程名称:素土夯实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人工平土、刨毛、洒水、蛙夯夯实。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829.04 | |||
(一) | 直接费 | 2707.22 | |||
1 | 人工费 | 1203.35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43.95 | 27.38 | 1203.35 | |
2 | 材料费 | 223.53 | |||
零星材料费 | % | 9 | 2483.69 | 223.53 | |
3 | 机械费 | 1280.34 | |||
蛙式夯实机 2.8kW | 台时 | 21.98 | 58.25 | 1280.34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2707.22 | 121.82 |
二 | 间接费 | % | 4.5 | 2829.04 | 127.31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956.35 | 206.94 |
四 | 税金 | % | 9 | 3163.29 | 284.7 |
五 | 扩大 | % | 10 | 3447.99 | 344.8 |
合计 | 元 | 3792.79 | |||
定额编号:03001 | 工程名称:级配碎石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摊铺、找平、压实、修坡。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2059.42 | |||
(一) | 直接费 | 21109.49 | |||
1 | 人工费 | 13898.09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507.6 | 27.38 | 13898.09 | |
2 | 材料费 | 7211.4 | |||
碎(卵)石 | m³ | 102 | 70 | 7140 | |
其他材料费 | % | 1 | 7140 | 71.4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21109.49 | 949.93 |
二 | 间接费 | % | 7.5 | 22059.42 | 1654.46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3713.88 | 1659.97 |
四 | 材料价差 | 元 | 9282 | ||
碎(卵)石 | m³ | 102 | 91 | 9282 | |
五 | 税金 | % | 9 | 34655.85 | 3119.03 |
六 | 扩大 | % | 10 | 37774.88 | 3777.49 |
合计 | 元 | 41552.37 | |||
定额编号:04068 | 工程名称:钢筋制作与安装 | 定额单位:t | |||
施工方法:回直、除锈、切断、弯制、焊接、绑扎及加工场至施工场地运输。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5248.79 | |||
(一) | 直接费 | 5022.77 | |||
1 | 人工费 | 1708.51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62.4 | 27.38 | 1708.51 | |
2 | 材料费 | 2863.3 | |||
钢筋 | t | 1.06 | 2600 | 2756 | |
铁丝 | kg | 4 | 5.5 | 22 | |
电焊条 | kg | 7.22 | 7.5 | 54.15 | |
其他材料费 | % | 1.1 | 2832.15 | 31.15 | |
3 | 机械费 | 450.96 | |||
风(砂)水枪 耗风量 6.0m³/min | 台时 | 1.71 | 68.47 | 117.08 | |
电焊机 交流25kVA | 台时 | 11.37 | 14.72 | 167.37 | |
钢筋弯曲机 φ6~40 | 台时 | 1.21 | 43.42 | 52.54 | |
钢筋切断机 20kW | 台时 | 0.44 | 55.12 | 24.25 | |
钢筋调直机 4~14kW | 台时 | 0.66 | 46.82 | 30.9 | |
其他机械费 | % | 15 | 392.14 | 58.82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5022.77 | 226.02 |
(三) | 现场经费 | % | 5022.77 | ||
二 | 间接费 | % | 6.5 | 5248.79 | 341.17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5589.96 | 391.3 |
四 | 材料价差 | 元 | 1248.68 | ||
钢筋 | t | 1.06 | 1178 | 1248.68 | |
五 | 税金 | % | 9 | 7229.94 | 650.69 |
六 | 扩大 | % | 10 | 7880.63 | 788.06 |
合计 | 元 | 8668.69 | |||
附件1:
委 托 书
营山嘉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的要求。现委托贵单位负责编制《营山县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请贵单位按照相应技术规范和编制程序,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好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所编报告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营山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