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营山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四川山河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项目名称: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委托单位:营山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四川山河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核 定 唐 恒 爱 工程师
审 查 张 琪 工程师
校 核 何 馨 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吴 苑 助理工程师
编写人员:
姓 名 | 编写章节 | 专业 | 职称 | 签字 |
陈翠 | 1综合说明 2项目概况 3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4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 水土保持 | 工程师 | |
吴苑 | 5水土保持措施 6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7水土保持管理 | 水土保持 | 助理工程师 |
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对照表
序号 | 专家评审意见 | 修改说明 | 文本章节位置 |
1 | 报告表中优化项目位置、建设内容,复核水土流失总量、水土保持选址评价 | 已修改 | 报告表中 |
2 | 规范编制依据 | 已修改 | 第1.2节 |
3 | 优化建设方案、工程占地、施工工艺评价 | 已修改 | 第3.2节 |
4 | 复核土壤侵蚀模数 | 已修改 | 第4.3.4节 |
5 | 修改水土保持估算编制原则 | 已修改 | 第6.1.1.1节 |
6 | 修改效益分析 | 已修改 | 第6.2节 |
现场照片
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 目 概 况 | 位置 | 一期产业园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渌井镇(绥安大道东侧,川东北汽贸南侧)中心地理坐标(106°31′30.40″E,31°2′27.61″N)。 | |||||||||
建设内容 | 项目新建建材加工车间及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17656.52m²,配套消防水池、道路、绿化、水电、排水、通信、安防等设施。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总投资(万元) | 3293.98 | ||||||||
土建投资 (万元) | 2305.79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3.17 | ||||||||
临时:0.00 | |||||||||||
动工时间 | 2023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06月 | ||||||||
土石方(万m3) | 挖方 | 填方 | 余(弃)方 | ||||||||
0.65 | 0.65 | / | |||||||||
取土(石、砂)场 | / | ||||||||||
弃土(石、砂)场 | / | ||||||||||
项 目 区 概 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重点治理区 | 地貌类型 | 浅丘地貌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971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项目选址(线) 水土保持评价 | 项目选址不涉及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不涉及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项目位于嘉陵江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已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土石方量,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提高了一个等级,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t) | 90.00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3.17 | ||||||||||
防治 标准 等级 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0 | ||||||||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 防治分区 措施类型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项目建设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1148m;雨水井43座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5万m3;土地整治0.16hm²;表土回覆0.05万m3 |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0.16hm² | 主体已列:临时洗车池1座;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552m;临时沉砂池4座 | ||||||||
临时堆土场区 | / | / |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220m²;土袋拦挡63m³;临时排水沟50m;临时沉砂池1座; | ||||||||
水土 保持 投资 概算 (万元) | 工程措施 | 33.12 | 植物措施 | 8 | |||||||
临时措施 | 11.67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4.12 | ||||||||
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1.06 |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1.72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4.24 | ||||||||||
水保设施验收费 | 1.00 | ||||||||||
总投资 | 68.58 | ||||||||||
编制单位 | 四川山河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营山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法人代表 | 唐恒爱 | 法人代表 | 邓军 | ||||||||
地址 | 四川省营山县一环路南二段2号附1号 | 地址 | 营山县滨河北路西段333号 | ||||||||
邮编 | 637700 | 邮编 | 6377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苑-13198176345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越-13219102613 | ||||||||
电子信箱 | 13198176345@qq.com | 电子信箱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目 录
1 综合说明
1.1 项目简况
1.2 编制依据
1.3 设计水平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1.8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
1.9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1.10 结论与建议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2.2 施工组织
2.3 工程占地
2.4 土石方平衡
2.5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2.6 施工进度
2.7 自然概况
3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 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4 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4.1 水土流失现状
4.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4.3土壤流失量预测
5 水土保持措施
5.1 防治区划分
5.2 措施总体布局
5.3 措施布设
5.4 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汇总
6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6.1 投资概算
6.2 效益分析
7 水土保持管理
7.1 组织管理
7.2 水土保持监理
7.3 水土保持施工
7.4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投资概算单价分析表
附表:投资概算表
附件:
1、委托书
2、项目立项文件
3、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书
4、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专家资质证明复印件及审查意见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区水系图
3、项目土壤侵蚀强度图
4、土地利用现状图
5、项目总平面图
6、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
7、项目临时排水措施典型设计图
8、项目临时堆土区拦挡典型设计图
1 综合说明
1.1
1.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环保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和工作环境,通过强化服务增强吸引力,进一步扩大对外招商引资的竞争力,强力拓展域内外市场,吸引市内外、省内外的资本、人才、技术能及先进的管理方法,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提供良好发展平台,同时,项目实施后通过产业链的拉长、地方税收的增加、土地的增值、创造就业机会,有效拉动经济的增长,促进营山县经济发展,项目的建设势在必行。
1.1.2 项目基本情况
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分为一期工业园区和二期原材料基地两部分。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一期工业园区厂房建设(50亩)。
一期产业园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渌井镇(绥安大道东侧,川东北汽贸南侧),中心地理坐标(106°31′30.40″E,31°2′27.61″N)。规划红线用地面积31665.78m2,建筑基底面积17025.5m2,建筑密度53.76%,绿地率5.0%。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办公楼、建材加工车间、消防池等建设。
1.1.3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1)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22年05月,四川丰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2年6月23日,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营发改环资〔2022〕137号。
2022年7月7日,营山县行政审批局出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1322202200110号)。
2023年1月16日,建设单位与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项目用地确认书及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及用地面积为33333.33m²(50亩)。
2023年10月,四川山河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
(2)项目建设情况
①主体工程建设情况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及现场实际查勘情况,本项目区原地貌为其他土地,现建设场地为工业用地。主体区域厂房基础完成,正在实施框架结构组装,办公生活区实施了临时硬化,绿化区域未实施。本项目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因此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②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于已经开工。根据翻阅主体设计资料得知,主体设计了雨水管、雨水井、绿化、临时洗车台等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本方案对施工期间产生了部分开挖裸露面进行补充。工程施工期间排水较为薄弱,且工程现状部分区域裸露面积较大,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水土流失影响。根据主体已有措施情况,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满足本项目水土保持要求,基于本项目主体已有措施的基础上新增临时排水沟、沉沙池、编织袋拦挡等措施。
1.1.4 自然简况
本项目建材产业园位于营山县渌井镇(绥安大道东侧,川东北汽贸南侧),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场地开阔、平坦。场地属于浅丘地貌。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地质勘查资料,现状场地原始标高在在337.22~339.28m之间,相对高差2.06m,地形起伏较小,地层结构较复杂,场地整体稳定。
项目区属亚热带温湿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少,湿度大,蒸发量较大等特征。根据南充市气象站资料,多年平均气温18.5℃,平均相对温度为84%,云雾多,日照少,平均日照1600.2小时,无霜期为290天。降雨时间分配不均,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080mm,5-9月占年平均降雨量的70.5%。相对湿度多年平均值为82.0%。
项目区属于嘉陵江流域——渠江水系,渠江流域面积1556.2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5.1%,嘉陵江流域面积79.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9%。
营山县土壤有冲积土、紫色土、黄壤土、水稻土等4大土类,13个土属,50 余个土种。灌区丘陵地带多分布紫色砂泥岩发育成的紫色土类,沿溪河两岸多分布古代洪冲积物发育成的紫色冲积土类,上述土类由于农耕熟化均可发育成水稻土。紫色土干燥瘠薄,腐殖质含量低,pH值6.5~8.5,碳酸钙含量高(4.5%);黄壤多成片分布在湿地公园周边的低山和山丘顶部,土层厚度20cm左右,土质粘重,pH值5.4~6.5,养分含量低;紫色潮土零星分布在清水河及溪流沿岸,形成沙漫滩和一级阶地,土壤矿物质成分复杂,养分含量较高,土层深厚,一般在2m以上。
根据设防标准为50年超越概率10%编制的《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和《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GB18306-2015附录A、B),项目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反应谱特征周期0.35s。地震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国函[2015]160号),营山县位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²•a,工程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约971t/km²•a,土壤侵蚀强度表现为轻度。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2010年12
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1993年12月发布,1997年修订,2012年9月21日修订,2012年12月1日施行);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第53号令。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
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
1.2.2 主要技术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1.2.3 主要技术资料
1、《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建筑图纸》
3、《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3 设计水平年
本项目属新建类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于2023年7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6月完工。其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的当年或后一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以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等综合确定设计水平年为完工后的当年,即2024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4.4.1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
本项目建设场地位于营山县渌井镇,总占地面积3.17hm2,均为永久占地,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范围3.17hm2。
表 1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组成表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涉及范围 |
项目建设区 | 3.17 | 主体工程建设用地 |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1 执行标准等级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本项目涉及的营山县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重点治理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1.5.2 防治目标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结合项目及项目区实际,对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进行调整,确定本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六项指标值如下:
1、项目区水土流失为轻度,土壤流失控制比调整为1。
2、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第4.0.10条:“对林草植被有限制的项目,林草覆盖率可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项目为工业用地,根据《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5.4.4“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绿地率不宜大于20%”规定,林草覆盖率指标调整为≤20%。
3、项目位于城市区,渣土防护率+2,调整为94%。
表 12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表
项目名称 | 标准规定值 | 修正值 | 采用标准值 |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干旱程度修正值 | 土壤侵蚀强度修正值 | 城市区 | 工业项目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97 | — | 97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5 | +0.15 | —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0 | 92 | +2 | 92 | 94 | |||
表土保护率(%) | 92 | 92 | 92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7 | — | 97 | ||||
林草覆盖率(%) | — | 23 | -≥3 | — | ≤20 | |||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工程涉及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重点治理区,且无法避让。项目已优化建设方案,减少工程土石方量,排水工程已提高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符合水土保持规定。
本方案通过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进行分析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提出本方案需补充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任何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造成水土流失,但通过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本项目建设不会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恶化。工程区域内不涉及国家及地方自然保护区、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不涉及环境敏感及生态保护区,不占用国家水土保持定位观测站。
从主体工程的布局看,充分考虑了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植被、土地利用等环境要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土地占用和破坏,避免大面积破坏耕地;主体工程在占地性质、占地类型、占地可恢复性等方面对水土保持而言并未形成制约因素,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主体工程在土石方平衡时充分利用开挖土方,无外借土方、施工结束后无永久弃渣堆置,建设期对表土剥离,主体工程施工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时序安排基本合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工程施工工艺成熟,技术可靠,组织管理合理,落实主体设计及本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后,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1.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本项目在施工期、自然恢复期间产生水土流失总量90t,新增56.15t,其中施工期产生土壤流失量为86.31t,新增55.53t,占新增总量98.90%;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总量3.69t,新增0.62t,占新增总量1.10%;因此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应该优先放在施工期。
1.8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
1.8.1 防治区域
根据调查结果,在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内,依据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
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等进行分区。结合建设项目施工特征,将工程划分为项目建设区和临时堆土场区两个防治区。
表 13水土保持措施情况表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工程量 | 投资属性 | |
单位 | 数量 | ||||
项目建设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万m3 | 0.05 | 方案新增 |
土地整治 | hm² | 0.16 | |||
表土回覆 | 万m3 | 0.05 | |||
雨水管 | m | 1148 | 主体已列 | ||
雨水井 | 座 | 43 |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 | hm² | 0.16 | ||
临时措施 | 临时洗车池 | 座 | 1 | ||
临时排水沟 | m | 552 | 方案新增 | ||
临时沉砂池 | 座 | 4 | |||
临时堆土场区 | 临时措施 | 表土临时苫盖 | m² | 220 | 方案新增 |
表土土袋拦挡 | m³ | 63 | |||
表土临时排水沟 | m | 50 | |||
表土临时沉砂池 | 座 | 1 | |||
1.9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1.9.1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投资68.58万元(主体已列57.96万元,方案新增10.6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3.12万元,植物措施8.0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1.67万元,独立费用8.02万元,基本预备费3.6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12万元。
1.9.2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结论
通过水土保持措施治理后,经预测项目建设区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至设计水平年结束,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9.99%、土壤流失控制比1.32、渣土防护率99.99%、表土保护率99.99%、林草植被恢复率99.99%、林草植被覆盖率5.04%,均可达到目标值要求,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能满足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基础效益良好。
1.10 结论与建议
1.10.1 结论
通过水土保持的分析论证,本工程从选址选线、建设方案、水土流失防治等方面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能够达到水土流失、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10.2 建议
1、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注重水土保持工作,桩基开挖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施工要求实施,在土石方运输过程中注意运输车的防护、覆盖等密闭处理,同时结合本项目土石方施工时序,合理安排回填、运输的时间,防止土石方二次调运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现象。
2、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注意临时防护措施,尤其是加强雨季施工的水土保持工作。
3、在工程检查验收文件中明确水土保持工程检查验收程序、标准和要求,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联系,积极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并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议,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
5、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好各项防护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尘土、脏水、噪音等污染周边环境。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2.1.1 项目主要特性
项目名称: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营山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渌井镇(绥安大道东侧,川东北汽贸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106°31′30.40″E,31°2′27.61″N。
建设内容:规划红线用地面积31665.78m2,建筑基底面积17025.5m2,建筑密度53.76%,绿地率5.0%。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办公楼、建材加工车间、消防池等建设。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名称 | 数值 | 单位 | |
一、规划用地面积 | 31665.78 | m² | |
二、总建筑面积 | 17656.52 | m² | |
其中 | (1)、办公建筑面积 | 1226.86 | m² |
(2)、厂房建筑面积 | 16075.71 | m² | |
(3)、设备房建筑面积 | 353.95 | m² | |
三、总计容建筑面积 | 33732.23 | m² | |
四、容积率 | 1.06 | ||
五、建筑基底面积 | 17025.50 | m² | |
六、建筑密度 | 53.76 | % | |
七、绿地率 | 5.0 | % | |
八、机动车停车位 | 43 | 辆 | |
九、非机动车停车位 | 辆 | ||
项目类型:新建建设类项目
所属流域:渠江流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工期:建设工期12个月,工期为2023年07月~2024年06月
表 21工程特性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 | 项目名称 | 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
2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渌井镇 | 所属流域 | 渠江流域 | ||||||||||
3 | 工程性质 | 新建 | 建设单位 | 营山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4 | 工程建设期 | 2023年07月~2024年06月 | ||||||||||||
5 | 建设规模 | 项目占地总面积31665.78m2,建筑基地面积17025.50m²,景观绿化面积1583.3m²,道路及硬化面积13057m² | ||||||||||||
6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3293.98 | 土建投资(万元) | 2305.79 | ||||||||||
二、项目组成及占地情况 | ||||||||||||||
项目组成 | 合计 | 占地类型 | 占地性质 | |||||||||||
其他土地 | 草地 | |||||||||||||
项目建设区 | 3.17 | 3.00 | 0.17 | 永久占地 | ||||||||||
三、建设期土石方(均为自然方) | ||||||||||||||
项目组成 | 挖方(万m3) | 填方(万m3) | 借方(万m3) | 弃方(万m3) | ||||||||||
表土剥离 | 0.05 | / | / | / | ||||||||||
场坪工程 | 0.43 | 0.12 | / | / | ||||||||||
基础及建筑土石方 | 0.17 | 0.48 | / | / | ||||||||||
景观绿化工程 | / | 0.05 | / | / | ||||||||||
合计 | 0.65 | 0.65 | / | / | ||||||||||
2.1.2 地理位置
拟建场地位于南充市营山县渌井镇(绥安大道东侧,川东北汽贸南侧),周边配套道路齐全,交通十分便利,所处位置地势较为平缓,施工条件良好。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地质勘查资料,现状场地原始标高在337.22~339.28m之间,相对高差2.06m,场地整体稳定。场区内未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也无暗浜、古河道、洞室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综观区域地震地质背景及场区工程地质特征,拟建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较好,宜于工程建设。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下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
2.1.3 项目组成及布置
2.1.3.1项目组成
本项目规划用地3.17hm²,根据工程设计情况,项目由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绿化工程3部分组成。新建1#综合办公楼、2#建材加工车间、3#消防水池等辅助构建筑物占地1.70hm²,厂区道路及地面硬化占地1.31hm²,景观绿化占地0.16hm²。
1、建构筑设计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1665.78m²,总建筑面积为17656.52m²。布置1栋建材加工车间及1栋办公楼,1座消防水池,建筑基地面积为17025.50m²,容积率1.06,建筑密度53.76%。
地下基础拟采桩基础。
建筑类别:2#建材加工车间为戊类类厂房,结构高度1#办公楼9.45米、2#建材加工车间9.95米。3#消防水池5.75米。
结构选型:2#建材加工车间厂房为单层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建筑,生产厂房为封闭式建筑,有效减少生产噪音及粉尘对环境的影响;1#综合楼办公楼和3#消防水池为框架结构建筑。
耐火等级:二级。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地震作用:本工程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6度;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2、道路及硬化场地设计
进场道路宽4m,本项目最小转弯半径为9m,能满足运输车辆通行。在设备及建筑及绿化以外的场地采用20cm厚的C30砼浇筑,下设20cm厚的水稳层,场内道路排水坡度不得小于0.5%。在场内布设机动车停车位43个,总计硬化面积13056.99m²。
3、绿化设计
厂区设置环形绿化带作为区和道路的隔离带,减少厂区内部对外部的干扰,也美化了厂区环境,绿化面积1583.29m²,绿化率5.0%,立体配置乔、灌、草绿化。绿化工程主要采用乔、灌、草立体配套绿化。
2.1.3.2平面布置
项目总占地面积3.17hm²,均为永久占地;近似呈四边形,场地呈南北向布置,南北长约223m,东西宽约143m。
总体布局时考虑用地范围及周边道路情况。设置两个出入口,位于北面和东面,均与现有道路相连接。建筑布局上综合办公楼布置在场地北侧,建材加工车间布置在场地中央,消防水池设置在场地东侧。
环绕场地四周布设硬化场地和主要道路;场地主入口位于场地北侧和东侧与道路联通,进出场地较为便利。
厂区设置环形绿化带作为区和道路的隔离带,减少厂区内部对外部的干扰,也美化了厂区环境。
图2-1 项目平面布置图
2.1.4 竖向布置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勘查报告资料显示,现状场地原始标高在337.22~339.28m范围内,地势较为平坦;项目建筑设计标高为338.75~338.85m,地面坡度为0.3%~0.5%。
2.2 施工组织
2.2.1 建筑材料
建设期水泥、河沙、钢筋等建筑材料,可就近在营山县境内进行购买。所需石料到手续齐全的砂石料厂进行外购,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2.2 施工场地
本项目施工材料堆放及施工营地布设在建材产业园区内建构筑物区域之间,不单独新增施工营地区域。
2.2.3 临时堆土场
为充分保护表土资源,对建材产业园占用的草地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可剥离面积0.17hm²,剥离表土厚度约28cm,共计剥离表土0.05万m³。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在场地东南侧永久占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后期用于场内绿化区域绿化覆土。表土堆场平均堆高2-3m,坡比为1:1.5,表土堆放场占地0.02hm²。表土堆放期间,对堆土表面实行防雨布苫盖,土袋拦挡及堆土周围的临时排水设施等。
2.2.4 施工道路
对外交通:项目位于南充市营山县渌井镇,园区位置紧邻已有建成道路,利用已有道路能达到施工场地,交通便利。
内部交通:项目设计道路贯穿整个项目区,出入口均与已建道路相连,满足消防车道要求。地块内道路车行成环,可便捷的到达厂房与办公楼,交通流线较为通畅,使用方便。
2.2.5 施工用水用电和通信
项目周边已建有完善的城市市政供水、供电管网。该项目施工期施工用水采
用地面铺设塑料管或水带就近从市政自来水接口接入施工场地。施工用电就近从场地接入。
2.3 工程占地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17hm²,工程占地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其他土地,土地利用性质详见表2-4。
分区 | 占地性质 | 土地类型 | ||
永久占地 | 临时占地 | 草地 | 其他土地 | |
项目建设区 | 3.17 | / | 0.17 | 3.00 |
2.4 土石方平衡
2.4.1 表土平衡分析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项目区内占地类型为草地和其他土地。项目区占地面积共计3.17hm²,原地貌可剥离表土占地类型为草地,可剥离厚度在28cm左右。可剥离表土面积0.17hm²,共计剥离表土0.05万m³,剥离的表土临时存放在待绿化区域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对剥离的表土进行临时拦挡和临时覆盖防护。
2.4.2 土石方平衡分析
本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土石方均产生于建设期,工程基础建设采用桩基的方式,减少了土石方的挖填量。根据项目特点及工程区地形地貌等条件,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主要来源于桩基础开挖。根据项目主体设计资料,本项目共开挖土石方0.65万m3(包含表土剥离0.05万m3),回填土石方量0.65万m3(包含表土回覆0.05万m3),无弃方。
本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见下表。土石方流向情况见表2-5及图2-2。
分区 | 总挖方 | 总填方 | 调出方 | 去向 | 调入方 | 来源 | 余方 | 去向 | |
①表土剥离 | 表土剥离 | 0.05 | / | 0.05 | ④ | ||||
小计 | 0.05 | ||||||||
②场坪工程 | 一般土石方 | 0.43 | 0.12 | 0.31 | ③ | ||||
小计 | 0.43 | 0.12 | |||||||
③基础及建筑土石方 | 一般土石方 | 0.17 | 0.48 | 0.31 | ② | ||||
小计 | 0.17 | 0.48 | |||||||
④景观绿化工程 | 表土回覆 | / | 0.05 | 0.05 | ① | ||||
小计 | / | 0.05 | |||||||
合计 | 0.65 | 0.65 | 0.36 | 0.36 | |||||
注:1、表中单位为万m3。
2、无借方。
图 22土石方平衡流向图 单位万m³(自然方)
2.5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项目不涉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2.6 施工进度
本项目于2023年07月动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06月完工,工期共12个月。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见下表。
表 26工程施工进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 | 2024年 | ||||
7-8 | 9-10 | 11-12 | 1-2 | 3-4 | 5-6 | ||
1 | 施工准备期 | ||||||
2 | 场坪工程 | ||||||
3 | 建筑物工程 |
| |||||
4 | 道路硬化物 |
| |||||
5 | 绿化工程 |
| |||||
6 | 竣工验收 |
| |||||
2.7 自然概况
2.7.1 地形、地貌
营山县地处四川盆地东北部,介于嘉陵江与渠江流域之间,归属四川省南充市,是南充的东大门,与蓬安、仪陇、平昌、渠县四县接壤,有着东出达州通湖北,南向广安达重庆,西至南充进成都,北上巴中望秦川的地理位置。营山县面积1633平方千米。山、丘、坝兼而有之,地势北高南低,略向东南倾斜,以低山、丘陵为主。从北到南依次为低山丘陵、浅丘带坝地。带状平坝横贯东西,最高海拔889米。
建材产业园原地貌高程介于337.22~339.28m范围内,高差约2.06m,北高南低,场地地形较为平坦。
2.7.2 地质、地震
经勘探,勘探深度范围内场地地层由上至下分别为:新近人工填土层(Q4ml)杂填土,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Q4al+pl)粉质黏土,下伏侏罗系中统遂宁组(J2sn)砂质泥岩。现将岩土分布及结构特征分述如下:
人工填土(Q4ml)
①杂填土:杂色,稍湿,主要成份为强、中风化砂质泥岩块石、碎石及角砾,块石约占5~15%,碎石约占20~30%,角砾约占10~30%,填充物为粘性土,为新近场平堆填,回填时间低于2年,结构松散。场地普遍分布,厚度较大,层厚0.10~15.10m。
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层(Q4al+pl)
②粉质黏土:黄灰色、褐色,湿、可塑状态,主要成分以粘粒矿物为主、次为粉粒矿物组成,切面稍有光泽,无摇振反应,干强度、韧性中等,底部夹大量粉砂,部分地段含少量砂质泥岩碎屑,场地内40个钻孔见该层分布,层厚1.80~11.20m。
侏罗系中统遂宁组(J2sn)
③砂质泥岩:紫红、灰褐色,场地均分布,以黏土矿物为主,泥质结构,层状构造,岩层倾角1-2度,产状近于水平,层间夹泥质砂岩;钻探深度范围内按其风化程度可分为强风化砂质泥岩和中等风化砂质泥岩二个亚层。
③1强风化砂质泥岩:岩石破碎,裂隙发育,岩芯呈土状、碎块状,岩性极弱,受场地整平影响,厚度差异较大,厚度1.40~7.40m。
③2中等风化砂质泥岩:岩石相对较完整,裂隙发育一般,部分裂隙面浸染暗黑色、暗褐色铁、锰质氧化物,岩芯呈短柱状、柱状,岩性相对较硬,产状近于水平,倾角1-2度,砂质泥岩具有遇水软化,失水易崩解的特性;本次勘察揭露的最大厚度为23.40m。
中等风化砂质泥岩天然单轴极限抗压强度标准值为5.24MPa,岩石质量指标RQD =75~90,属较好的;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Ⅴ类。
2.7.3 水文气象
营山县属四川盆地中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具有夏热冬暖,冬季多雾,霜雪少见,每年有不同程度的夏(伏)旱的特点。县境内多年平均气温 19.2℃,极端最高气温40.3℃,极端最低气温-4.7℃。多年平均降水量1089.5mm,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907.7mm。多年平均风速1.2m/s,最大风速18.3m/s(相应风向为NE)。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0%。
表2-7 项目所在区域气象特征值表
气候要素 | 单位 | 数量 | |
降水量 | 多年平均 | mm | 1089.5 |
最大一日 | mm | 130.6 | |
>0.1mm降水日数 | a | 144.9 | |
>10mm降水日数 | a | 30.8 | |
>25mm降水日数 | a | 10.9 | |
气温 | 多年平均 | ℃ | 19.2 |
极端最高 | ℃ | 40.3 | |
极端最低 | ℃ | -4.7 | |
多年平均蒸发量 | mm | 907.7 | |
风速 | 多年平均 | m/s | 1.2 |
最多风向 | - | NE | |
最大风速 | m/s | 18.3 | |
相应风向 | WN | ||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 % | 80 | |
多年平均日照数 | h | 1384.6 | |
多年平均雾日数 | a | 61.8 | |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 | a | 34.4 | |
3
3.1
项目位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选址不涉及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和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项目在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提高排水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后,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对工程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逐条分析和评价,对照分析结果见下表。
表3-1 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符合性分析评价
序号 | 约束性规定 | 结论 |
1 | 选址(线)应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项目建设区位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所以本项目建设无法避开国家规定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通过优化施工工艺,提高工程等级,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2 | 选址(线)应避让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 本项目不在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内。 |
3 | 选址(线)应避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本项目均不占用。 |
3.2
3.2.1 建设方案评价
(1)项目无法无法避让重点治理区,采取了优化建设方案,减少工程土石挖填量,拦挡工程、排水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提高了一级
(2)项目位于城市区,提高了绿化标准,注重了景观绿化,配置了排水设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本项目施工时序安排科学有序,有利于土石方平衡利用。项目区整体布局紧凑,各建构筑物布置合理,主体工程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规定的工程选址、建设方案及布局要求。
3.2.2 工程占地评价
(1)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17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草地、其他土地。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项目占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没有占用基本农田和生产力较高的土地,该项目占地符合营山县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占地数据统计无漏项,且其用地指标未超出相应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规定,项目占地类型是合理的。
(2)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严格控制在红线范围内,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扰动范围,本项目施工临时设置占地布置在红线范围内,节约用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减少项目建设造成地表扰动破坏。
综上,项目未占用高生产力的基本农田;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扰动范围,节约用地和减少扰动范围;因此,该项目工程占地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3 土石方平衡评价
土石方挖填符合最优原则,土石方调运符合节点适宜、时序可行、运距合理原则,剥离的表土及时堆放场,表土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布局合理。
3.2.4 取土(石、砂)场设置评价
本工程无借方。不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严禁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的规定。
3.2.5 弃土(石、渣、灰)场设置评价
本项目土石方平衡,无永久弃方,项目不设弃渣场。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项目不新增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减少了项目扰动面积,从源头上减少了水土流失,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6 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本工程全部采用机械化施工,加快工程进度,减少工程开挖面的裸露时间,
减少雨水风力侵蚀几率和时间,减轻水土流失影响。
①工程土石方转运基本全部由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拉运,需要对自卸汽车装载的松散的弃渣做好苫盖防护,避免沿途溢洒。
②施工方法符合减少水土流失要求,对项目区剥离的表土进行临时堆土实行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砂等措施。
③施工期对开挖的裸露地表及时采取遮盖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总体来看,工程施工工艺基本合理,通过加强临时防护和施工组织设计优化,能够减少新增水土流失。
4
4.1 水土流失现状
4.1.1 区域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营山县属于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土区,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m2·a)。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营山县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根据《营山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统计,营山县水土流失面积541.44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33.12%。其中,轻度侵蚀为193.61平方公里,占侵蚀总面积的35.76%;中度侵蚀为158.81平方公里,占侵蚀总面积的29.33%;强烈侵蚀为116.54平方公里,占侵蚀总面积的21.52%;极强烈侵蚀为49.73平方公里,占侵蚀总面积的9.18%;剧烈侵蚀为22.75平方公里,占侵蚀总面积的4.20%。主要以轻度、中度、强烈侵蚀为主,占侵蚀总面积的86.61%。
表4-1 营山县水土流失现状统计表 单位:km2
侵蚀强度 | 流失面积(km2) | 流失比例 |
轻度 | 193.61 | 35.76% |
中度 | 158.81 | 29.33% |
强烈 | 116.54 | 21.52% |
极强烈 | 49.73 | 9.18 |
剧烈 | 22.75 | 4.20% |
合计 | 541.44 | 100.00% |
4.1.2 工程建设区水土流失现状
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区属西南土石山区,区域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按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确定,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表现形式主要为面蚀、沟蚀,侵蚀强度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
结合项目区地形分析,并调查项目区原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地形坡度和植被覆盖率等,同时结合项目区地貌、土壤和气候特征,参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推求建设场地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的侵蚀强度,最终确定项目区建设场地土地利用类型下的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
表4-2 项目占地区水土流失背景值分析表
地类 | 面积(hm²) | 地形坡度 | 植被覆盖度(%) | 侵蚀强度 | 平均侵蚀模数 | 年流失量 | |
(°) | (t/a) | ||||||
项目建设区 | 草地 | 0.17 | 0—5 | 微度 | 450 | 0.77 | |
其他土地 | 3.00 | 0—5 | 轻度 | 1000 | 30.00 | ||
小计 | 3.17 | 971 | 30.77 | ||||
合计 | 3.17 | 971 | 30.77 | ||||
4.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4.2.1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1、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①地形地貌:本项目地貌类型为浅丘地貌,降雨后径流流速较小,对地表的冲刷较小,产生严重水土流失的危害可能性较小。
②土壤:土壤及地面组成物质是决定侵蚀过程和侵蚀强度的内部因素,土壤的抗侵蚀性对水土流失有很大影响,是影响水土流失的直接指标。本项目区土壤类型以紫色土为主。土质粘重,透水、通气性差,抗蚀能力差,产生水土流失的危害可能性较大。
③植被:植被种类及覆盖度是影响土壤抗侵蚀性、抗冲性主要因素之一。施工后场地内植被覆盖率较低,降雨时截留降雨能力较弱,减少地表径流量能力较弱。
④降雨:降雨量多、雨量集中、降雨强度大是引起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降水量及其强弱直接影响地表径流和水土流失程度,特别是暴雨对土壤破坏作用更为强烈。本项目区所在地雨季主要集中在5~9月份,且多以大雨、暴雨的形式出现,降雨强度较大。项目区丰富的降水和较频繁的暴雨构成了强大的侵蚀动力,极易造成水土流失。
2、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施工扰动结束后即进入自然恢复期,松散裸露面逐步趋于稳定,植物逐渐成活并发挥效益,土壤侵蚀强度减弱并接近原背景值。但在此期间,植物固土保水能力尚不完善,存在少量的水土流失现象。
4.2.2扰动地表面积
项目施工将改变原有地貌,损害或压埋原有植被,不同程度地对原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造成破坏,造成项目区水土流失量的增加。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和当地土地利用类型,结合实地勘察的测量统计,对工程建设开挖扰动、压占地表和损坏植被面积进行量测统计,本项目建设用地全区域均产生扰动,因此本项目因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为3.17hm2,详见表4-3。
表4-3 项目扰动地表面积统计表
分区 | 扰动面积(hm2) | 土地类型 | 占地性质 |
项目建设区 | 3.17 | 草地、其他土地 | 永久占地 |
4.2.3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和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是指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一切实物的总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即为扰动地表面积与损坏、占压水土保持功能面积,本项目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3.17hm2。
4.3土壤流失量预测
4.3.1预测单元
1、预测面积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特点,工程施工期破坏原地表植被、土壤、水土保持设施的主要因素在于项目建设中土石方开挖、回填以及场地平整。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的范围面积共计3.17hm2,均为永久占地。
2、预测单元
本项目预测单元为项目建设区,预测范围为3.17hm²。
自然恢复期预测单元土壤流失预测范围扣除建筑物及硬化地面面积,预测范
围为项目绿化区面积即0.16hm²
4.3.2预测时段
本项目于2023年07月进场开始场地施工,计划于2024年06月完工,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
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分为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又分为调查期(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预测期(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调查期经历雨季3个月(2023年7月、8月、9月),时长0.6a,预测期经历雨季2个月(2024年5月、6月),时长0.4a。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各调查单元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应根据施工进度分别确定,施工期为实际扰动地表时间;自然恢复期为施工扰动结束后,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土壤侵蚀强度自然恢复到扰动前土壤侵蚀强度所需要的时间。施工期预测时间按连续12个月为一年计;不足12个月,但达到一个雨季长度的,按一年计;不足一个雨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长度的比例计算。
1、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产生的水土流失量
调查期从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调查时段0.6年
预测期从2023年10月~2024年6月,预测时段取0.4年。
2、自然恢复期
自然恢复期为施工扰动结束后,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土壤侵蚀强度自然恢复到扰动前土壤侵蚀强度所需要的时间,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确定,一般情况下湿润区取2年,半湿润区取3年,干旱半干旱区取5年。本项目位于湿润区,自然恢复期取2年。
各单元水土流失预测计算时段见表4-4。
分区 | 占地面积(hm2) | 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时段(a) | ||
调查期 | 预测期 | 自然恢复期 | ||
项目建设区 | 3.17 | 0.6 | 0.4 | 2 |
4.3.3土壤侵蚀模数
1、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
根据前章3.1节分析计算,本项目建设扰动范围内水土流失平均侵蚀模数约971t/km2 a,平均流失强度表现为轻度。
2、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
本项目各单元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采用数学模型计算。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施工期选择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测算公式,自然恢复期采用植被破坏性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计算公式。计算公式如下:
(1) 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测算
Myd=RKydLySyBETA
Kyd=NK
式中:
Myd—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t;
Kyd—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t ̇hm2/(hm2 ̇MJ ̇mm);计算出为0.02;
N—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增大系数,无量纲;本项目取 2.13;
R—降雨侵蚀因子,MJ ̇mm /(hm2.h);本项目取5563.5;
K—土壤可侵蚀因子,t ̇hm2/(hm2.MJ ̇mm);本项目取0.007;
Ly—坡长因子,无量纲;
Sy—坡度因子,无量纲;
B—植被覆盖因子,无量纲;
E—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T—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2)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测算
Myz=RKLySyBETA
Myz—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土壤流失量,t;
R—降雨侵蚀力因子,MJ ̇mm /(hm2.h);本项目取5563.5;
K—土壤可侵蚀因子,t ̇hm2/(hm2.MJ ̇mm);本项目取0.0071;
Ly—坡长因子,无量纲;
Sy—坡度因子,无量纲;
B—植被覆盖因子,无量纲;
E—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
T—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
A—计算单元的水平投影面积,hm2;
扰动后侵蚀模数依据以上公式结合《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计算出土壤侵蚀,详见下表。
表4-5 项区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测算表
计算单元 | 土壤可侵蚀因子K | 地表翻扰后土壤可蚀性因子Kyd | 降雨侵蚀因子R | 坡长因子Ly | 坡度因子Sy | 植被覆盖因子B | 工程措施因子E | 耕作措施因子T | 扰动后的侵蚀模数M |
t.hm2.h | t.hm2.h | hm2•h | t/km2•a | ||||||
项目建设区 | 0.0071 | 0.02 | 5563.5 | 1.5 | 1.3 | 0.42 | 0.5 | 1 | 4557 |
表4-6 自然恢复期植被破坏型一般扰动地表土壤侵蚀模数测算表
计算单元 | K | R | Ly | Sy | B | E | T | 自然恢复期的侵蚀模数(t/km2•a) |
项目建设区 | 0.007 | 5563.5 | 1.1 | 0.8 | 0.34 | 1 | 1 | 1165 |
4.3.4预测结果
4.3.4.1预测方法
根据本项目总体布置、施工时序、施工工艺等特性,参考类似已建及在建工程水土流失规律及水土流失强度等情况,采取类比法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进行预测。
水土流失量预测公式如下:
式中:
W——土壤流失量(t);
j——预测时段,j =1,2,即指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和自然恢复期两个时段;i——预测单元,i=1,2,3,…,n-1,n;
Fji——第j个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面积(km²);
Mji——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土壤侵蚀模数[t/(km²·a)];
Tik——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预测时段长(a)。
4.3.4.2调查及预测结果
根据各预测单元的预测面积、预测时段、背景土壤侵蚀模数、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对项目区因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新增土壤流失量进行预测。详见下表。
表4-7 施工期造成的土壤流失量表
预测单元 | 侵蚀面积(hm2) | 扰动后侵蚀模数(t/km2·a) | 预测时段(a) | 土壤流失总量(t) | 原地貌土壤平均侵蚀模数t/km2·a | 原地貌土壤流失量(t)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
调查期 | 施工期 | |||||||
项目建设区 | 3.17 | 4557 | 0.4 | 28.53 | 57.78 | 971 | 30.78 | 55.53 |
合计 | 3.17 | 28.53 | 57.78 | 30.78 | 55.53 | |||
表4-8 自然恢复期造成的土壤流失量表
预测单元 | 侵蚀面积(hm2) | 扰动后侵蚀模数(t/km2·a) | 侵蚀年限(a) | 土壤流失总量(t) | 原地貌侵蚀模数t/km2·a | 原地貌土壤流失量(t)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项目绿化区 | 0.16 | 1165 | 2 | 3.69 | 971 | 3.07 | 0.62 |
合计 | 0.16 | 3.69 | - | 3.07 | 0.62 |
表4-9 工程水土流失预测总表
预测单元 | 原地貌侵蚀量t | 土壤流失总量t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占新增总量% |
项目建设区 | 30.78 | 86.31 | 55.53 | 98.90% |
项目绿化区 | 3.07 | 3.69 | 0.62 | 1.10% |
合计 | 33.85 | 90.00 | 56.15 | 100.00% |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在施工期、自然恢复期间产生水土流失总量90t,新增56.15t,其中施工期产生土壤流失量为86.31t,新增55.53t,占新增总量98.90%;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总量3.69t,新增0.62t,占新增总量1.10%;因此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应该优先放在施工期。
5 水土保持措施
5.1
根据调查结果,在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内,依据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
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等进行分区。结合建设项目施工特征,将工程划分为项目建设区和临时堆土场区两个防治区。
5.2 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不同水土流失防治区的特点和水土流失状况,确定各区的防治重点和措施配置。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三类。以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控制大面积、高强度流失,保障防治区的安全,为植物措施实施创造条件;同时以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配套,提高水保效益、减少工程投资、改善生态环境。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详见表5-1。
表51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表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水土保持措施 | 投资属性 |
项目建设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0.05万m³ | 方案新增 |
土地整治0.16hm² | |||
表土回覆0.05万m³ | |||
雨水管1148m | 主体已列 | ||
雨水井43座 |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0.16hm² | 主体已列 | |
临时措施 | 临时洗车池1座 | 方案新增 | |
临时排水沟552m | |||
临时沉砂池4座 | |||
临时堆土场区 | 临时措施 | 临时苫盖220m² | 方案新增 |
土袋拦挡63m³ | |||
临时排水沟50m | |||
临时沉砂池1座 |
5.3 措施布设
5.3.1项目建设区
一、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方案新增)
项目建设区有0.17hm2具有表土剥离条件,平均剥离厚度28cm,表土剥离总量约为0.05万m3。剥离表土均临时堆存在场地东南侧,后期用于绿化覆土。
2、土地整治(方案新增)
在项目绿化区绿化前,需要对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清除建筑垃圾,平整土地,用于恢复植被。整理完毕后,采取相应的绿化措施美化项目区环境,增加地表植被覆盖率,项目区需土地整治面积即绿化面积0.16hm²
3、表土回覆(方案新增)
产业园区绿化区域面积0.16hm²,回覆厚度0.3m,共计回覆表土0.05万m³,绿化覆土全部来源于施工前所剥离的表土。
4、雨水管、雨水井(主体已有)
根据园区布置特点,雨水由道路雨水井收集后汇入园区雨水管道,经统计,共设置雨水管1148m(其中规格DN500的1018m,DN300的130m),雨水井43座。
二、植物措施
1、景观绿化(主体已有)
主体对产业园区进行了绿化设计,绿化区域为建构筑物和道路硬化区以外,用地红线以内的空地,景观绿化总面积0.16hm²。
三、临时措施
1、临时洗车池(主体已有)
为避免场地内泥土被施工车辆带出场地造成水土流失及环境污染,布置1座车辆冲设备及时清理出入车辆所携带泥沙,洗车槽长15m,宽5m,洗车槽侧壁采用250mm厚C25混凝土。
2、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方案新增)
项目在施工场地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共计552m。矩形断面尺寸,底宽0.5m,高0.5m,临时沉沙池为4个附图,梯形断面,断面尺寸长2m,宽1m,高1m,坡比1:0.3。
5.3.2临时堆土场区
一、临时措施
1、临时拦挡(方案新增)
在临时堆土四周采用编织袋装土拦挡,梯形断面,底宽1.5m,高1m,边坡1:0.5,长50m,装土拦挡63m³。
2、临时排水沟(方案新增)
临时堆土四周布设临时土质排水沟50m,矩形断面,底宽50m,深50cm。
3、临时沉砂池(方案新增)
排水沟末端布设1个临时沉砂池,沉砂池长梯形断面,底宽1m,长2m,深1m,边坡1:0.3。
4、临时苫盖(方案新增)
主体未设计该区临时堆土场的临时覆盖,方案新增临时堆土场土工布临时覆盖220m²。防雨布可重复使用。
5.4 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汇总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作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三大部分内容,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汇总见下表。
表 5-2 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汇总表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工程量 | 投资属性 | |
单位 | 数量 | ||||
项目建设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万m3 | 0.05 | 方案新增 |
土地整治 | hm² | 0.16 | |||
表土回覆 | 万m3 | 0.05 | |||
雨水管 | m | 1148 | 主体已列 | ||
雨水井 | 座 | 43 |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化 | hm² | 0.16 | ||
临时措施 | 临时洗车池 | 座 | 1 | ||
临时排水沟 | m | 552 | 方案新增 | ||
临时沉砂池 | 座 | 4 | |||
临时堆土场区 | 临时措施 | 表土临时苫盖 | m² | 220 | 方案新增 |
表土土袋拦挡 | m³ | 63 | |||
表土临时排水沟 | m | 50 | |||
表土临时沉砂池 | 座 | 1 | |||
6 概算及效益分析
6.1 概算
6.1.1 编制原则及依据
6.1.1.1编制原则
(1)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的价格水平年、人工单价、主要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时费、概算定额、取费项目及费率与主体工程一致。
(2)主体工程概算定额中未明确的,应采用水土保持或相关行业的定额、取费项目及费率。
(3)项目划分、费用构成、表格形式、编制方法按照《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3〕67 号)编写。
6.1.1.2编制依据
(1)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川水发[2015]9号)
(2)关于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的通知(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
(4)《市政工程投资概算指标》(第四册排水工程)(建设部2007年建标[2007]240号文)
(5)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
(6)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
6.1.2 编制说明与概算成果
6.1.2.1费用构成
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费用概算分为第一部分工程措施费、第二部分植物措施费、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费、第四部分独立费用。另外,还有基本预备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土保持工程为本项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水保投资概算计入工程总投资中。
本项目投资概算所采用的价格水平年及工程措施投资的基础单价、编制依据、方法和主体工程设计一致。
6.1.2.2编制方法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标准,先确定人工、水、电、材料、苗木、机械台班等的基础价格,编制工程及植物措施单价,再按照工程量乘以单价编制建筑工程、植物工程、临时工程的投资概算,按照编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独立费用,再计算总投资。
1、基础单价
(1)人工单价
人工单价与主体工程一致,工程措施按技工 215 元/工日计算(26.88 元/工时), 植物措施按普工 135 元/工日计算(16.88 元/工时)。
(2)主要材料单价
主要材料单价与主体工程一致,详见主要材料单价表。
表6-2主要材料概算单价表
序号 | 规格 | 规格 | 单位 | 材料预算单价 |
1 | 防雨布 | m² | 4 | |
2 | 防渗膜 | m² | 5 | |
3 | 柴油 | t | 8510 | |
4 | 砖 | 千块 | 414.75 | |
5 | 农家土杂肥 | m³ | 420 | |
6 | 电 | kW•h | 0.99 | |
7 | 水 | m³ | 4.72 | |
8 | 水泥42.5 | t | 533 | |
9 | 特细砂 | m³ | 208 |
(3)施工机械台时费
施工机械台班费与主体工程一致,详细见施工机械台时费表。
表6-3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台时费 | 其 中 | ||||
折旧费 | 修理及替 | 安拆费 | 人工费 | 动力燃料费 | |||
1 | 砂浆搅拌机 0.4m³ | 43.86 | 0.63 | 1.85 | 0.2 | 34.94 | 6.24 |
2 | 推土机 74kW | 130.05 | 14.37 | 18.51 | 0.86 | 64.51 | 31.8 |
3 | 拖拉机 轮式 37kW | 55.36 | 2.3 | 2.96 | 0.16 | 34.94 | 15 |
4 | 蛙式夯实机 2.8kW | 57.3 | 0.15 | 0.91 | 53.76 | 2.48 | |
5 | 胶轮车 | 0.71 | 0.19 | 0.52 | |||
2、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单价
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的编制依据、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机械台时费、主要工程单价及单价中的有关费率与主体工程相一致(计算标准同主体工程)。主体工程概(估)算中未明确的,查当地造价信息确定,或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本概算涉及这些单价时参照《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用定额》计取。
(1)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差价、税金、扩大费组成,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详见表6-4。
表6-4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单价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序号 | 费用项目 | 计算方法 |
一 | 直接工程费 | 直接费+其它直接费 |
1 | 直接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
(1) | 人工费 | 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概算单价(元/工时) |
(2) | 材料费 | 定额材料用量(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基价 |
(3) | 机械使用费 | 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
2 | 其它直接费 | 直接费×其它直接费费率 |
二 | 间接费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
三 | 企业利润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
四 | 材料差价 | 定额材料用量(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概算单价-材料基价) |
五 | 税金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差价)×费率 |
六 | 措施单价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
(2)工程单价费率
工程单价费率根据《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9】9号)文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计取,详见表6-5、6-6。
表6-5 工程措施概算费率表 单位:%
措施分类 | 其他直接费 | 间接费 | 企业利润 | 税金 | ||
工程措施 | 土石方工程 | 4.50 | 4.5 | 7.00 | 9.00 | |
混凝土工程 | 4.50 | 6.5 | 7.00 | 9.00 | ||
基础处理工程 | 4.50 | 7.5 | 7.00 | 9.00 | ||
其他工程 | 4.50 | 5.5 | 7.00 | 9.00 | ||
表6-6 植物措施概算费率表 单位:%
措施分类 | 其他直接费 | 间接费 | 企业利润 | 税金 | |
植物措施工程 | 4.0 | 4.5 | 7.0 | 9.00 |
6.1.2.3费用计算
(1)
工程措施概算按照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植物措施
植物措施费有种苗费及种植费组成:
1)种苗费:按照种苗概算价格乘以设计用量进行编制。
2)种植费:按照《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进行编制。
(3)监测措施(本次工程未计列此项费用)。
1)土建设施: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2)设备及安装费:
①设备费按设计工程量乘以设备折旧单价进行计算
②安装费按设备费的5%计算
3)建设期观测运行费:主体土建投资为基数按建设期观测运行费标准计算。
(4)施工临时工程
1)临时防护工程:施工期为防止水土流失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按设计方案的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编制。
2)其它临时工程:按第一至三部分投资合计的2%计列。
(5)独立费用
①建设管理费: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投资之和(一至三部分费用之和)的 2.0%计算。
②科研勘测设计费:主体已列设计费,按主体工程设计费分摊,方案新增设计费,依据工作量大小,结合市场行情计列2万元。
③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主体已列监理费,按主体工程监理费分摊,方案新增监理费,依据工作量大小,结合市场行情,按一至三的2.5%计列。
④竣工验收费:根据验收工作量大小,计列1.00万元
(6)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的6%计取。
(7)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按1.30元/m²计征,本项目总用地3.17hm²,则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12万元。
6.1.2.4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投资68.58万元(主体已列57.96万元,方案新增10.6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3.12万元,植物措施8.0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1.67万元,独立费用8.02万元,基本预备费3.6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12万元。
表 67水土保持总投资概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 | 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措施投资 | 合计 | ||||
植物措施费 | 设备购置费 | 独立费用 | 小计 | ||||||
栽(种)植费 | 苗木、草、种子费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0.50 | 0.50 | 32.62 | 33.12 | |||||
1 | 项目建设区 | 0.50 | 0.50 | 32.62 | 33.12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8 | 8 | |||||||
1 | 项目建设区 | 8 | 8 | ||||||
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 2.49 | 2.49 | 9.18 | 11.67 | |||||
一 | 临时防护工程 | 2.43 | 2.43 | 9.00 | 11.43 | ||||
1 | 项目建设区 | 1.44 | 1.44 | 9.00 | 10.44 | ||||
2 | 临时堆土场区 | 0.99 | 0.99 | 0.99 | |||||
二 | 其他临时工程 | 0.06 | 0.06 | 0.18 | 0.24 | ||||
一至三部分之和 | 2.99 | 2.99 | 49.80 | 52.79 | |||||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 3.13 | 3.13 | 4.88 | 8.02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0.06 | 0.06 | 1.00 | 1.06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2.00 | 2.00 | 2.24 | 4.24 | ||||
三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0.07 | 0.07 | 1.64 | 1.72 | ||||
四 | 水保设施验收费 | 1.00 | 1.00 | 1.00 | |||||
五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六 | 经济技术咨询费 | ||||||||
一至四部分合计 | 2.99 | 3.13 | 6.13 | 54.68 | 60.81 | ||||
第五部分 预备费 | 0.37 | 3.28 | 3.65 | ||||||
第六部分 水土保持补偿费 | 4.12 | 4.12 | |||||||
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 10.62 | 57.96 | 68.58 | ||||||
表 68方案新增措施投资概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万元)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0.50 | ||||
1 | 项目建设区 | 0.50 | |||
1.1 | 表土剥离 | m³ | 500 | 5.66 | 0.28 |
1.2 | 表土回覆 | m³ | 500 | 3.51 | 0.18 |
1.3 | 土地整治 | hm2 | 0.16 | 2651.57 | 0.04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
1 | 项目建设区 | ||||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 2.49 | ||||
一 | 临时防护工程 | 2.43 | |||
1 | 项目建设区 | 1.44 | |||
1.1 | 排水沟 | 1.37 | |||
1.1.1 | 土方开挖 | m³ | 138 | 15.87 | 0.22 |
1.1.2 | 土方回填 | m³ | 138 | 11.94 | 0.16 |
1.1.3 | 土工膜 | m² | 828 | 11.96 | 0.99 |
1.2 | 沉沙池 | 0.07 | |||
1.2.1 | 土方开挖 | m³ | 12.32 | 16.49 | 0.02 |
1.2.2 | 土方回填 | m³ | 12.32 | 11.94 | 0.01 |
1.2.3 | 土工膜 | m² | 27.76 | 11.96 | 0.03 |
2 | 临时堆土场区 | 0.99 | |||
2.1 | 排水沟 | 0.12 | |||
2.1.1 | 土方开挖 | m³ | 12.5 | 15.87 | 0.02 |
2.1.2 | 土方回填 | m³ | 12.5 | 11.94 | 0.01 |
2.1.3 | 土工膜 | m² | 75 | 11.96 | 0.09 |
2.2 | 沉沙池 | 0.02 | |||
2.2.1 | 土方开挖 | m³ | 3.08 | 16.49 | 0.01 |
2.2.2 | 土方回填 | m³ | 3.08 | 11.94 | 0.00 |
2.2.3 | 土工膜 | m² | 6.94 | 11.96 | 0.01 |
2.3 | 土袋拦挡 | 0.63 | |||
1.3.1 | 编织袋装土挡护 | m³ | 63 | 50.225 | 0.32 |
1.3.2 | 编织袋装土拆除 | m³ | 63 | 50.225 | 0.32 |
2.4 | 防雨布遮盖 | m² | 220 | 9.74 | 0.21 |
二 | 其他临时工程 | % | 2 | 29909.25 | 0.06 |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 3.13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项 | 0.06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项 | 2.00 | ||
三 |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 | 项 | 0.07 | ||
四 | 竣工验收费 | 项 | 1.00 | ||
Ⅰ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6.13 | |||
Ⅱ | 基本预备费 | 0.37 | |||
Ⅲ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4.12 | |||
Ⅴ | 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 | 10.62 |
表 69独立费用概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计算依据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合计 |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 3.13 | 4.88 | 8.02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一至三部分合计 2% | 0.06 | 1 | 1.06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主体已列设计费,按主体工程设计费分摊,方案新增设计费,依据工作量大小,结合市场行情计列 2.0 万元。 | 2 | 2.24 | 4.24 |
三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主体已列监理费,按主体工程监理费分摊,方案新增监理费,依据工作量大小,结合市场行情,按一至三的2.5%计列 | 0.07 | 1.64 | 1.72 |
四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 根据验收工作量大小,计列 1.00 万元 | 1 | 1 |
表 610水土保持补偿费概算表
行政辖区 | 占地数量(m2) | 单价(元/m2) | 补偿费 | |||
永久占地 | 临时占地 | 小计 | 元 | 万元 | ||
营山县 | 31665.78 | 0 | 31665.78 | 1.3 | 41165.51 | 4.12 |
表 611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单位:元)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台时费 | 其 中 | ||||
折旧费 | 修理及替换设备费 | 安拆费 | 人工费 | 动力燃料费 | |||
1 | 砂浆搅拌机 0.4m³ | 43.86 | 0.63 | 1.85 | 0.2 | 34.94 | 6.24 |
2 | 单斗挖掘机 油动 0.5m³ | 139.39 | 16.62 | 16.61 | 1.48 | 72.58 | 32.1 |
3 | 推土机 74kW | 130.05 | 14.37 | 18.51 | 0.86 | 64.51 | 31.8 |
4 | 拖拉机 轮式 37kW | 55.36 | 2.3 | 2.96 | 0.16 | 34.94 | 15 |
5 | 蛙式夯实机 2.8kW | 57.3 | 0.15 | 0.91 | 53.76 | 2.48 | |
表 612主要材料单价汇总表(单位:元)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材料预算单价(元) |
1 | 汽油 | t | 10350 |
2 | 柴油 | t | 8510 |
3 | 425水泥 | t | 533 |
4 | 特细砂 | m³ | 208 |
5 | 卵石 40mm | m³ | 165 |
6 | 砖 | 千块 | 414.75 |
7 | 土工膜 | m² | 7.5 |
8 | 编织袋 | 条 | 0.4 |
9 | 农家土杂肥 | m³ | 420 |
10 | 防雨布 | m² | 4 |
11 | 电 | kW.h | 0.99 |
12 | 风 | m³ | 0.24 |
13 | 水 | m³ | 4.72 |
表 613工程单价汇总表(单位:元)
序号 | 工程 | 单位 | 单价 | 其中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 | 其他 | 间接费 | 企业 | 价差 | 税金 | 扩大 | ||||
1 | 表土剥离 | m³ | 6.15 | 1.29 | 0.76 | 2.04 | 0.18 | 0.19 | 0.31 | 0.86 | 0.51 | |
2 | 表土回覆 | m³ | 3.51 | 0.41 | 0.21 | 1.54 | 0.1 | 0.1 | 0.17 | 0.69 | 0.29 | |
3 | 土地整治 | hm² | 2018.31 | 320.72 | 474.6 | 553.6 | 60.7 | 63.43 | 103.11 | 275.5 | 166.65 | |
4 | 土方开挖-排水沟 | m³ | 29.03 | 22.13 | 0.66 | 1.03 | 1.07 | 1.74 | 2.4 | |||
5 | 土方开挖-沉沙池 | m³ | 28.34 | 21.6 | 0.65 | 1 | 1.05 | 1.7 | 2.34 | |||
6 | 土方回填 | m³ | 30.84 | 10.75 | 2 | 11.46 | 1.09 | 1.14 | 1.85 | 2.55 | ||
7 | 覆防雨布遮盖 | m² | 9.5 | 2.69 | 4.57 | 0.33 | 0.57 | 0.57 | 0.78 | |||
8 | 覆土工膜 | m² | 17.77 | 5.38 | 8.19 | 0.61 | 1.06 | 1.07 | 1.47 | |||
9 | 编织袋装土挡护 | m³ | 99.72 | 5.38 | 72.92 | 3.52 | 3.68 | 5.99 | 8.23 | |||
10 | 编织袋装土拆除 | m³ | 27.65 | 21.5 | 0.97 | 1.24 | 1.66 | 2.28 | ||||
11 | 成品渗水砖铺设 | m² | 67.11 | 8.59 | 41.03 | 2.23 | 2.85 | 3.83 | 3.04 | 5.54 | ||
6.2
设计水平年工程建设和各项指标表(单位hm2)
项目分区 | 建设面积 | 扰动面积 | 造成水土流失面积 | 水土保持治理面积 | 硬化地表及建构筑物面积 | 可绿化面积 |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小计 | ||||||
项目建设区 | 3.17 | 3.17 | 3.17 | 3.01 | 0.16 | 3.17 | 3.01 | 0.16 |
六项指标的计算方法:
式中: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中,可扣除水利枢纽、水电站类项目的水库淹没面积及露天矿山的采区面积;
林草植被面积(即林草植被覆盖面积)是由实地调查和计算得出,林草覆盖度(郁闭度)小于0.3作0.0处理、大于0.6作1.0处理,在0.3-0.6之间,则用实际覆盖度(郁闭度)乘林草面积得到覆盖面积。
设计水平年工程建设和水土保持各项指标值表
指标 | 计算式 | 单位 | 数量 | 效益值 | 目标值 | 评价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 | hm2/hm2 | 3.17 | 99.99 | 97 | 达标 |
建设区水土流失总面积 | 3.17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容许土壤流失量 | t/km²•a | 500 | 1.32 | 1 | 达标 |
治理后平均土壤流失量 | 380 | |||||
渣土防护率(%) | 采取措施实际拦挡的弃渣量、临时堆土数量 | 万m3/万m3 | 0.53 | 99.99 | 94 | 达标 |
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总量 | 0.53 | |||||
表土保护率(%) | 保护的表土数量 | m3/m3 | 500 | 99.99 | 92 | 达标 |
可剥离表土总量 | 500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林草植被面积 | hm2/hm2 | 0.16 | 99.99 | 97 | 达标 |
可恢复植被面积 | 0.16 | |||||
林草覆盖率(%) | 林草植被面积 | hm2/hm2 | 0.16 | 5.04 | 5 | 达标 |
总面积 | 3.17 |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9.99%、土壤流失控制比1.32、渣土防护率99.99%、表土保护率99.99%、林草植被恢复率99.99%、林草植被覆盖率5.04%,均可达到目标值要求。
7
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业主应成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管理机构,并设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协调好本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负责组织实施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管理,全力保证该项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按年度、按计划进行,主动自觉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加强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在施工中充分落实批复后本方案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2、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把水土保持列为工程进度、质量考核的内容之一,按年度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制定水土保持方案详细实施计划。
3、工程施工期间,负责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保持联系,协调好水保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确保水保工程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并按时完工,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4、经常深入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掌握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的水土流失状况及其防治措施落实状况,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5、水土保持工程建成后,为保证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运行规程。建设单位需成立专门的水土保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中应有熟悉水土保持相关规定与要求的成员。同时,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水土保持工程档案。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信息及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7.2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范畴。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提供包括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的监理报告。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水土保持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检查、旁站和指令文件等监理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通过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保障水土保持设施的如期建设和功能的正常发挥,结合现场巡查,提出要求限期完成的有关水土保持工作。
2、在施工的各个阶段随时进行质量监督,提交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季报、年报进行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承包合同,协助处理各种水土保持纠纷。
5、编制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报告(季报、年报),作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基础和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必备的专项报告;工作报告要对水土保持监 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的重大水土保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水土保 持监理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重点;定期归档监理成果。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办水保[2019]160号),凡主体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项目,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其中,征占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本工程占地3.17hm2,挖填土石方总量1.30万m3,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单位为主体工程监理单位,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监理完成后,编写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总结报告,并参加业主主持的水土保持工程验收。
7.3
在工程发包标书中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将各标段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招投标文件一起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明确施工单位的施工责任,明确其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范围。中标的施工单位在实施本方案时,对设计内容如有变更,应按有关规定实施报批程序。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要求如下:
1、加强对施工技术人员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水土保持法 律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局面。
2、工程措施施工时,对施工质量实时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要求的工程验收过的水保工程进行检查观察。
3、植物措施施工后,加强植物措施后期抚育工作,确保树草种的成活率,发挥植物措施的水土保持效益。
4、试运行期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验收过的水保工程进行检查观测,随时掌握其运行状态,进行日常维修养护,消除隐患,维护水保工程完整。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业务部门报告,并研究补救措施。
5、公众参与监督
积极向当地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制定明确的公众参与 制度,实施群众监督。
7.4
1、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项水土保持工作组,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自主验收时,应邀请1名省级水土保持专家库在库专家参与验收。
2、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在地方网站或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20个工作日。对于工种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与处理或者回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概算单价分析表
2023年09月
定额编号:01192 | 工程名称:表土剥离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挖松、堆放。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427.42 | |||
(一) | 直接费 | 409.01 | |||
1 | 人工费 | 129.02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4.8 | 26.88 | 129.02 | |
2 | 材料费 | 76.48 | |||
零星材料费 | % | 23 | 332.53 | 76.48 | |
3 | 机械费 | 203.51 | |||
单斗挖掘机 油动 0.5m³ | 台时 | 1.46 | 139.39 | 203.51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409.01 | 18.41 |
二 | 间接费 | % | 4.5 | 427.42 | 19.23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446.65 | 31.27 |
四 | 材料价差 | 元 | 86.08 | ||
柴油 | kg | 15.62 | 5.51 | 86.08 | |
五 | 税金 | % | 9 | 564 | 50.76 |
合计 | 元 | 614.76 | |||
定额编号:01150-1 | 工程名称:表土回覆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推松、运送、卸除、拖平、空回。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26 | |||
(一) | 直接费 | 216.27 | |||
1 | 人工费 | 40.86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1.52 | 26.88 | 40.86 | |
2 | 材料费 | 21.43 | |||
零星材料费 | % | 11 | 194.84 | 21.43 | |
3 | 机械费 | 153.98 | |||
推土机 74kW | 台时 | 1.18 | 130.05 | 153.98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216.27 | 9.73 |
二 | 间接费 | % | 4.5 | 226 | 10.17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36.17 | 16.53 |
四 | 材料价差 | 元 | 69.15 | ||
柴油 | kg | 12.55 | 5.51 | 69.15 | |
五 | 税金 | % | 9 | 321.85 | 28.97 |
合计 | 元 | 350.82 | |||
定额编号:08046 | 工程名称:土地整治 | 定额单位:hm² | |||
施工方法:人工施肥、拖拉机牵引铧犁耕翻地。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1409.62 | |||
(一) | 直接费 | 1348.92 | |||
1 | 人工费 | 320.72 | |||
植物人工 | 工时 | 19 | 16.88 | 320.72 | |
2 | 材料费 | 474.6 | |||
农家土杂肥 | m³ | 1 | 420 | 420 | |
其他材料费 | % | 13 | 420 | 54.6 | |
3 | 机械费 | 553.6 | |||
拖拉机 轮式 37kW | 台时 | 10 | 55.36 | 553.6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1348.92 | 60.7 |
二 | 间接费 | % | 4.5 | 1409.62 | 63.43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1473.05 | 103.11 |
四 | 材料价差 | 元 | 275.5 | ||
柴油 | kg | 50 | 5.51 | 275.5 | |
五 | 税金 | % | 9 | 1851.66 | 166.65 |
合计 | 元 | 2018.31 | |||
定额编号:01006 | 工程名称:土方开挖-排水沟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挂线、使用镐锹开挖。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381.7 | |||
(一) | 直接费 | 2279.14 | |||
1 | 人工费 | 2212.76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82.32 | 26.88 | 2212.76 | |
2 | 材料费 | 66.38 | |||
零星材料费 | % | 3 | 2212.76 | 66.38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2279.14 | 102.56 |
二 | 间接费 | % | 4.5 | 2381.7 | 107.18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488.88 | 174.22 |
四 | 税金 | % | 9 | 2663.1 | 239.68 |
合计 | 元 | 2902.78 | |||
| 工程名称:土方开挖-沉沙池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挖槽、抛土并倒运到槽边两侧0.5m以外,修整底、边。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325 | |||
(一) | 直接费 | 2224.88 | |||
1 | 人工费 | 2160.08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80.36 | 26.88 | 2160.08 | |
2 | 材料费 | 64.8 | |||
零星材料费 | % | 3 | 2160.08 | 64.8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2224.88 | 100.12 |
二 | 间接费 | % | 4.5 | 2325 | 104.63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429.63 | 170.07 |
四 | 税金 | % | 9 | 2599.7 | 233.97 |
合计 | 元 | 2833.67 | |||
定额编号:01294 | 工程名称:土方回填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人工平土、刨毛、洒水、蛙夯夯实。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530.06 | |||
(一) | 直接费 | 2421.11 | |||
1 | 人工费 | 1075.2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40 | 26.88 | 1075.2 | |
2 | 材料费 | 199.91 | |||
零星材料费 | % | 9 | 2221.2 | 199.91 | |
3 | 机械费 | 1146 | |||
蛙式夯实机 2.8kW | 台时 | 20 | 57.3 | 1146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2421.11 | 108.95 |
二 | 间接费 | % | 4.5 | 2530.06 | 113.85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643.91 | 185.07 |
四 | 税金 | % | 9 | 2828.98 | 254.61 |
合计 | 元 | 3083.59 | |||
定额编号:03005 | 工程名称:覆防雨布遮盖 | 定额单位:100m² | |||
施工方法:场内运输、铺设、搭接。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757.96 | |||
(一) | 直接费 | 725.32 | |||
1 | 人工费 | 268.8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10 | 26.88 | 268.8 | |
2 | 材料费 | 456.52 | |||
防雨布 | m² | 113 | 4 | 452 | |
其他材料费 | % | 1 | 452 | 4.52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725.32 | 32.64 |
二 | 间接费 | % | 7.5 | 757.96 | 56.85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814.81 | 57.04 |
四 | 税金 | % | 9 | 871.85 | 78.47 |
合计 | 元 | 950.32 | |||
定额编号:03003 | 工程名称:覆土工膜 | 定额单位:100m² | |||
施工方法:场内运输、铺设、接缝(针缝)。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1417.18 | |||
(一) | 直接费 | 1356.15 | |||
1 | 人工费 | 537.6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20 | 26.88 | 537.6 | |
2 | 材料费 | 818.55 | |||
土工膜 | m² | 107 | 7.5 | 802.5 | |
其他材料费 | % | 2 | 802.5 | 16.05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1356.15 | 61.03 |
二 | 间接费 | % | 7.5 | 1417.18 | 106.29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1523.47 | 106.64 |
四 | 税金 | % | 9 | 1630.11 | 146.71 |
合计 | 元 | 1776.82 | |||
定额编号:80002 | 工程名称:编织袋装土挡护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装土(石)、封包、堆筑。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8182.14 | |||
(一) | 直接费 | 7829.8 | |||
1 | 人工费 | 537.6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20 | 26.88 | 537.6 | |
2 | 材料费 | 7292.2 | |||
粘土 | m³ | 118 | 50 | 5900 | |
编织袋 | 条 | 3300 | 0.4 | 1320 | |
其他材料费 | % | 1 | 7220 | 72.2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7829.8 | 352.34 |
二 | 间接费 | % | 4.5 | 8182.14 | 368.2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8550.34 | 598.52 |
四 | 税金 | % | 9 | 9148.86 | 823.4 |
合计 | 元 | 9972.26 | |||
定额编号:80005 | 工程名称:编织袋装土拆除 | 定额单位:100m³ | |||
施工方法:拆除、清理。 | |||||
编 号 | 名 称 及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合 计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247.17 | |||
(一) | 直接费 | 2150.4 | |||
1 | 人工费 | 2150.4 | |||
措施人工 | 工时 | 80 | 26.88 | 2150.4 | |
2 | 材料费 | ||||
3 | 机械费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4.5 | 2150.4 | 96.77 |
二 | 间接费 | % | 5.5 | 2247.17 | 123.59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370.76 | 165.95 |
四 | 税金 | % | 9 | 2536.71 | 228.3 |
合计 | 元 | 2765.01 | |||
附件:
委 托 书
四川山河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的要求。现委托贵单位负责编制《营山县新型节能环保建材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请贵单位按照相应技术规范和编制程序,在要求的时间内,做好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所编报告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营山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