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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告 (第6号)
2022-10-19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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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6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风险区解除相关标准,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请南充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一、自2022年10月20日0时起,营山县双流镇双河社区、城南街道天长街59号荣华园小区、绥安街道东大街24号小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县域内低风险区域公众娱乐休闲场所(歌舞厅、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洗浴中心、KTV、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各类培训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影院、剧本杀等)在严格执行“五必查”(戴口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查通信行程卡、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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