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温馨提示
为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等事故教训,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县天然气公司温馨提醒: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压、封闭、圈占、损害燃气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天然气用途、扩大用气范围。二、施工单位从事开挖作业时,请提前联系我司工作人员现场指认天然气管道位置和走向,以避免天然气管道挖断造成燃气泄漏事故发生。三、已通天然气的房间应保持室内通风,严禁再使用其它燃料;烹调时,厨房内须随时有专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天然气泄漏。 四、不准在燃气管道上缠绕电线或用绳索悬挂杂物;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燃气灶具等设施的房间堆放杂物、住人;外出和晚间入睡前,牢记关闭气源灶前阀,长期不用燃气,一定要关闭室内燃气总阀。五、天然气胶管长度不宜超过2米,不得穿墙越室,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年;应定期检查胶管及其两端连接处是否漏气牢固,发现胶管老化、龟裂、曲折、破损应及时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胶管或用明火直接查漏。六、室内燃气设施安装、迁改应向天然气公司提出申请,并请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公司负责施工,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拆除、迁移、改造或乱接燃气设施。七、发现燃气泄漏,应迅速关闭阀门,保持泄漏点通风,不得启动电器开关,应远离泄漏点通知天然气公司抢修人员处理。
营山天然气公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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