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同春、白秀华、宾怀忠、李晓鸿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28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毅,县人民法院院长罗顺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洪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专题讲座,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营山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营山县2024年县级决算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县级决算;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营山县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还审议了许可事项。会中,召开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2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事项。
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议题涉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员,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本次会议拟任命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5名县人大代表列席、3名公民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