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营山段)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时间
2025年8月3日06时至2025年8月4日00时
二、管控路段
顺蓬营一级公路56KM+50M(绥安大道与G244国道交叉口)至顺蓬营一级公路53KM+850M(营山与蓬安交界处)。
三、绕行路线
过往车辆可经G244国道、G5515张南高速绕行。
如市民需驾车出行,请及时关注高德地图、百度地图了解实时信息,并合理安排出行计划。请过往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行,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特此公告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