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关于
对举报涉出入境违法犯罪线索实行奖励的
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的行为,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良好涉外治安秩序,南充市公安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机制,对主动提供涉出入境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予以现金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发现下列线索的,均可举报:
(一)内地居民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线索;
(二)内地居民或外籍人员充当“蛇头”,组织、运送他人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线索;
(三)外籍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线索;
(四)其他涉外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一)可到辖区公安出入境服务大厅现场举报。
(二)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顺庆:0817-2254498
高坪:0817-3302599
嘉陵:0817-3816553
西充:0817-4569014
南部:0817-5530255
阆中:0817-6264511
营山:0817-8219153
蓬安:0817-8774111
仪陇:0817-7215110
(一)发现内地居民非法出入境线索的,经查证属实,给予200元奖励。
(二)发现内地居民或外籍人员充当“蛇头”,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线索的,经查证属实,给予2000元奖励。
(三)发现外籍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线索的,经查证属实,给予500元奖励。
(四)同一条线索,奖励给予最先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
(五)奖励的发放由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漏举报人个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充市公安局